空军第十三飞行学院是一所初级飞行指挥院校,担负培养具有歼击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的任务。还担负培养飞行原理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的任务。
学院前身是空军第一高级专科学校,1968年10月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三航空学校,1976年6月改名为空军第十三航空学校。1986年7月更名为空军第十三飞行学院。
学院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占地2908公顷。学院教学设备齐全,设有各类教学教室、实验室、实习室、专修室以及电化教学中心等。
歼击航空兵初级指挥专业(本科):
本专业培养具有歼击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长春飞行学院学员。
学制:四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和海军歼(强)击机航空兵部队从事飞行工作。
飞行原理专业(本科):
本专业培养从事飞行院校飞行原理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
招生对象:飞行学院不适合飞行的学员和具有大专学历的教员。
学制:二年。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飞行院校从事飞行原理教学工作。
责任编辑:李远航
相关文章
资料下载
【生地小中考】知识速记手册
中考语文知识手册(上下册)
小学语文:修辞知识梳理+习题
初中数学基础知识宝典
初中化学基础知识手册
高一数学100题
微信扫码,立刻获取!
保存图片,识别二维码,领取资料!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