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招生计划
2018年12月5日前,高职院校网上编制招生计划。
2.报送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12月5日前,高职院校向自治区考试中心报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3.公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12月20日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公布。
4.填报报考院校
12月20日—26日,考生网上填报报考院校。
5.组织考试
2019年1月15日前,各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各科目考试及相关环节考核(含面试、技能考核等)。
6.征集志愿
2019年3月4日—8日,未完成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的高校,再次征集考生志愿。
7.征集志愿考生完成考试
2019年3月31日前,征集志愿的考生完成各科目考试及相关环节考核(含面试、技能考核等)。
8.上报考生成绩
考试结束后7日内,各高职院校将单独招生考生成绩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9.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2019年1月25日前,各高职院校将首次填报志愿的考生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9年4月20日前,各高职院校将征集志愿的考生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10.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下旬,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统一公示所有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拟录取考生名单。
责任编辑:李远航
相关文章
资料下载
高一数学100题
高二数学100题
高考语文古诗词
高一数学100题
高二数学100题
高考语文古诗词
微信扫码,立刻获取!
保存图片,识别二维码,领取资料!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