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24日。长安大学(6133)考点考场分布在:校本部北院、校本部东院(雁塔校区)、长安大学附属中学(长安路住宅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考试期间所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2、严禁携手表、水杯(含瓶装水)、电子产品等进入考场!
3、管理类考场考点统一提供文具,请勿自行携带!
4、非管理类考场考点统一提供橡皮(不得自行携带),其它文具、图板(设计类)自备。
5、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一律按违纪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报考档案,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考点不提供手机等物品的保管服务。
7、考点不提供停车车位,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前往本考点。
8、其他事项请阅读准考证和教育部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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