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公布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
通知明确,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已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招生及已入学的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仍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培养和学位授予。
自2020年起,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各单位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什么是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
工程硕士属于专业硕士学位的一种,是工程类专业学位,分为全日制工程硕士和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与学术硕士学位的工学硕士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招收对象、培养方式和知识结构与能力等方面,与工学硕士学位有不同的特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授予工程硕士学位80余万人,其中在职生源50余万人,应届生源近30余万人。
工程博士培养是以实践创新为导向,培养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的专业型领军人才。
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经学校申请、专家评审,批准清华大学等25个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并于2012年正式开始招生。
为何要调整工程专业学位?
据介绍,自1997年设置以来,工程硕士先后设置了40个领域,工程博士设置了4个领域,已成为培养规模全球最大、影响最为广泛且按领域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
但是,随着事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自身改革的深入,工程专业学位现有的设置模式、机制也逐步显现出不足和局限,亟需调整优化。
一是工程专业学位领域固化、滞后的问题逐渐凸显。
二是与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的培养范围存在部分重复,工程博士、硕士衔接不够。
三是部分工程领域设置与工学学科设置较为接近,与工程综合需求距离较大,培养特色不够鲜明。
四是管理机制不适应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现实需要。
目前在取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的前提下,国家鼓励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按一定程序和要求,在类别下自主设置专业领域。鼓励培养单位提出新兴领域的需求,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发动机、微电子、智慧水利、新能源、网络空间安全等。
工程专业学位调整为8类专业学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批,决定统筹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专业人才培养,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8个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领域中的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3个领域调整到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类别。调整后的8个专业学位类别分为硕士、博士两个层次。
根据此前发布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研究生2018、2019年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学位授予。2020年起,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
除了发布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还发布了调整申请的工程程序。
学位授予单位按属地原则向省级学位委员会提出对应调整申请,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的申请进行核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报送的申请进行核查,并组织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议意见形成对应调整建议,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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