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在达到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相关复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1、统考生、联考生:
2、单考生:
同时满足政治理论成绩不低于35分;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0分;满分15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52分;满分30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总分不低于254分。
3、专项计划生
(1)“强军计划”:同时满足政治理论成绩不低于35分;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0分;满分15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52分;总分不低于254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含新疆MPA项目):同时满足满分10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满分15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满分20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107分;满分30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140分;总分满分300分考生总分不低于195分;总分满分500分考生中,理工医考生(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08”或“10”)要求总分不低于270分,非理工医考生总分不低于320分。或者依据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10分,单科线不降。两项分数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新疆MPA项目):同时满足满分10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25分;满分200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135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10分,单科线不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允许调剂到普通计划,需调剂的考生必须在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之前联系报考院系提交调剂申请。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考生,按照教育部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需于招生院系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拟录取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政策的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需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退役义务兵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5、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定向就业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统考考生)初试总分分数线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10分。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招生院系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6、以上各类照顾政策不重复或累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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