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高中一对一 > 新闻资讯 >

上海: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从公检法等单位选聘

作者: --

  来源:澎湃新闻

  时间: 2020-09-14 16:00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法治副校长,是指不脱离原工作岗位,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的,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选聘、派出的公职人员。

  《意见》明确了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范围。法治副校长将按照聘任协议约定的职责和范围,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规划、计划,督促学校健全完善涉及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入职前查询和从业限制等机制,同时还将参与到安全防范、周边治安、纠纷协商、学生欺凌治理、保护学生隐私、协助沟通、处理违法等依法治校工作中。

  《意见》明确,本市中小学校应当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由区司法行政部门确定本区符合任职的法治副校长总名单,并会同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终学校与名单中的受聘者按照就近原则双向选择并签订协议。

  《意见》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应当形成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为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治理的及时性、有效性提供制度化保障。

  区司法行政部门将会同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制订法治副校长业务培训工作计划,按照计划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业务培训,并提供法宣工作的帮助和指导,做好经验交流推广。

(责任编辑:尚宏)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

热门课程

MORE

福利试听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资料领取

新东方资料站

粉丝福利

北京新东方一对一

低至66元/小时,预约即送多重好礼

一对一福利试听课,低至66元

·  一小时试听 ·  资料礼包 ·  学业规划 ·  学情报告

预约即送:一小时试听、学业规划、资料礼包、学情报告

您已提交成功,请保持手机畅通

关闭

您已提交成功,请保持手机畅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