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对象
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办法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考。
2.往届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指定的地点报考。
报名和考试时间由各县(区)或中学自行确定。
三、考试
考试:等第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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