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对保留的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其中,“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一项,自2020年高考起,调整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一项,自2023年高考起,调整为“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此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以上两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保持不变。
在地方性加分项目中,甘肃省将逐步取消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少数民族及长居汉族考生的加分政策。
《方案》显示,甘肃省将逐步取消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分政策。对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根据《方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加分政策不适用于预科、定向、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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