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网编整理
来源:首都教育
时间: 2020-03-24 14:32
实践活动包括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
1.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计分方式。学生须在初中三年完成10次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每次计3分,满分30分。成绩除以3后,分别计入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综合社会实践活动计分方式。学生七、八、九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共30次,每次计1分,满分30分。成绩除以3后四舍五入取整,分别计入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往届生相关科目每科成绩由笔试成绩加毕业时实践活动成绩计分。在外省市就读回京参加中招的本市户籍学生(以下简称外省回京考生),相关科目成绩按笔试成绩(满分70分)乘以8/7,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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