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20年高考政策与去年比有哪些变化?
答: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考的变化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所采取的措施。首先,国家调整了普通高考的考试时间,3月31日教育部宣布“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日至8日。”另外,对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也做了相应安排,明确要求“为防止校考引发大规模的人员流动和聚集,原则上2020年高考前不组织现场校考”;体育类相关考试时间有所调整,2020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省统一考试于5月29日至6月9日进行;全国体育单招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于6月6日至7日进行,并首次在全省14个市分设考点,各市负责本市域内报考考生组考工作。其次,要统筹防疫和考务两方面工作,在做好常规高考考务工作基础上,严格落实考试组织管理各环节的防疫措施,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是实施“强基计划”。年初《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出台,决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同时,原有高校自主招生方式不再使用。
三是深化高考加分改革。按教育部等国家部委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辽宁省进一步深化调整高考加分项目。其中,“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从2020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面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四是调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院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批次。具体是:
1。从2020年开始,将“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调整到“艺术类本科批”。
2。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按综合成绩投档,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但不执行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将报考该校的文化课成绩合格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有关院校,由有关院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原则和办法进行录取。
希望辽宁省广大考生能够充分知晓高考政策规定,志愿填报前,考生需到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高校招生网站上认真阅读,充分了解志愿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及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发布的高考相关信息;自觉遵守普通高考考试规定,积极配合、主动接受高考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健康检查;积极备考,以最佳状态参加高考,预祝各位考生考出最好成绩。
问:强基计划的性质、目的以及在报名录取有哪些应注意的问题?
2020年1月,教育部出台了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的政策规定,也称“强基计划”。
“强基计划”是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以来,高校人才选拔培养迎来的又一重大变革,集中体现了新高考的改革方向。
“强基计划”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着力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一是在改革定位上,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相结合。着力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二是在制度设计上,与促进教育公平相结合。以高考成绩作为入围依据,完善制度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三是在评价模式上,与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相结合。坚持育人为本,探索在招生中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引导中学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四是在改革协同上,与推进高等教育相关改革相结合。加强统筹协调,与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加强科技创新等改革相衔接,形成改革合力。
目前,“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共36所。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申请参加“强基计划”招生的考生,要了解和注意以下事项:
1。在辽宁省参加普通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强基计划招生学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于5月份按高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参加强基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3。对于以高考成绩入围高校考核的,有关高校在我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在生源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以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高校考核名单。按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和考生志愿,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4。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符合高校破格入围条件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高校招生简章确定的要求,且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可破格入围。
5。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
问:未来几年,辽宁省高考政策还有哪些变化?
2019年4月,辽宁省发布了《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标志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稳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主要变化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科目分值的变化。从2021年起辽宁省实施“3+1+2”模式,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选择性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生以高校专业选科要求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再从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50分。外语科目满分为150分,其中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2021年、2022年,听力成绩不计入外语成绩,外语成绩以考生外语笔试成绩的1.25倍计入;从2023年起,听力成绩计入外语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以等级分分别计入总成绩,各科满分均为100分。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是明年辽宁省录取仍实行高考志愿考后知分填报。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同时,辽宁省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辽宁省招生的高校会提前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
四是高考加分政策的变化。具体是:
1。从2023年高考起,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2。从2023年高考起,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从2023年高考起,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的高考加分政策。
五是调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一考试专业。从2022年开始,“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两个专业继续实行省统一考试,考试形式和内容不变;取消“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等3个专业省统一考试。取消的省统一考试专业,招生院校可自行组织校考或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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