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详细了解考试日程安排、考场及本人所在组别。
02
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预检录、检录和考试,迟到者按弃考对待。考试过程中,个人财务及证件自行保管。
03
遵守考试秩序,听从指挥,不得自行调整组别、顺序或道次,违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
04
穿胶底运动鞋(不带钉)参加考试,不得使用起跑器,违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
05
田赛项目两次考试机会,取高成绩,两次均犯规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
径赛项目一次考试机会,一人犯规两次者,取消犯规者该项目考试资格,该组考生起跑犯规累计三次及以上,取消所有犯规者该项目考试资格。
06
考生进入考试区域,不得携带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不得携带铅球、实心球等考试器材,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07
遵守考试纪律,严禁代考、替考,一经发现,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08
考试中自身出现的安全问题由本人承担。
09
一律不安排补考。
10
注意安全,严防伤害事故发生。保持卫生,严禁将饮品、食品等带入检录处和考场。
11
考生有监督考试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其他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有作弊等违纪行为应积极举报。
12
如考试安排出现变动或有其他临时性通知,信息将公布于西安体育学院招生网,请考生扫描准考证上“二维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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