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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感,存在吗?

作者:韩冰与赛达和吉瑞 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发布时间:2020-12-30

  “我觉得应该选C,C读得更顺。”

  “他语感特别好,每次都能蒙准。”

  在教授语法这个学科的时候,我们或多或少会提及“语感”这个概念。语感似乎像一种超能力的第六感一般,不是所有人都有,有的人语感好,有的人语感就差。对于语感帮助学生做题这件事,我们听到的众多好消息可能来自与“survivalbias”,幸存者偏差:只有当孩子们用语感选对了题目时,才会沾沾自喜地向老师“示威”;而语感如果让孩子丢了分数,那么孩子通常会老老实实地听教师的讲解。

  语感真的存在吗?如果存在又该如何培养这种感觉呢?如果存在,如何利用它来做题呢?在这篇文章里我谈谈我的体会。

  语感是implicit knowledge

  我们通常所说的语感,我认为实际上指的是隐性的语言知识,即implicit linguisitc knowledge。什么是隐性的语言知识呢?我用汉语来举一个例子。

  例题:你__去跟他说,他__会听你的,他就__听过你的建议。

  A. 不    B.别   C. 没

  作为母语者的你,即使没有系统地学习过任何汉语语法知识,也能非常顺畅地填入“别”,“不”,“没”,而且不以为然,这简直太简单了。但是,你发现这三个都表示NOT的否定词用法真地还挺复杂。

  对外汉语老师会这样告诉学生:在汉语中,我们一般用“别”来否定祈使句,用“不”否定现在和未来,用“没”否定过去。这样学生才会正确使用这三个词。但是,大部分汉语母语者都不用这样的语法总结,却总能在需要选择时眼都不眨的就能脱口而出。仔细想想,是不是发现虽然我们没有were,is, willbe的变位那么复杂,但一个NOT却能说出花来。这其实都是表达的需求罢了:一种语言在某一个方面简单,很可能在另一个方面就会变得复杂。

  我们虽然没有办法用语言清晰地描述这些语法知识,但不代表我们不知道这些知识。我们所拥有的这种知识,可以称之为implicit knowledge,隐性知识。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explicit knowledge)相对。学英语的时候,大部分同学学的更多的是关于这门语言的显性知识。比如,第三人称单数、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这些概念,都属于关于英语的显性知识。而母语者完全不需要知道这些。

  说起关于汉语的implicit knowledge,大部分中国人都肯定是完爆外国人的。不过我们能表达出汉语的语法规则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英语也如此。关于英语的implicit knowledge,我们也逊色美国人不少。但是任何一个在中国学过英语的人,都能跟你聊聊“五种基本句型”、“定语从句”等这些语法概念。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中国人教英语语法很厉害。其实,我觉得这种想法是片面的,是一厢情愿的。有规则的东西自然只需要努力掌握即可,所以中国的英语老师只要努力就一定能把已经发现的语言规则讲清楚、讲透彻。但首先这些规则其实大多是英语母语者先发现的,然后我们才有大量的文献译成中文,形成了中文版的英语语法书。其次,语言最大的魅力在于没有规则的东西要比有规则的东西多得多,不仅涉及到语法,还涉及到词汇、搭配等(比如,为什么go变过去时要成went)。所以,中国的英语老师英语语法研究得深,只是比较错了对象:我们的确比一般的英语母语者更了解英语的explicitknowledge,但和真正的英语语言学家相比,只是雕虫小技,略知皮毛罢了。

  如果认定语感是来源于隐性的语言知识,那么语感应该有两个特点。第一,语感是有范围的。一个人的知识量是有限的,不可能这种感觉在任何时候都存在,也不可能针对于任何情况都奏效。比如,北京人可以自己把儿话音加得明明白白,而同为汉语母语的你,可能就没有这些隐性知识了。只能在北京朋友的提醒下,才能知道东西直门的大门不儿化,而我家大门常打开是可以儿化的。所以语感是有局限性的,并不是某种语言的宽泛的“感觉”,而是具体到每个细碎的点上的“感觉”。第二,如果这种隐性的语言知识可以用语言清晰地描述出来进行传递,变成显性的知识。那么,在给定足够的时间和耐心的情况下,系统学习了这些显性的知识的人就能和天然地拥有语感人的人有相同的表现,比如都能流利地创造无语法错误的句子。

  语感如何帮助做题?

  在这里,我不想展开探讨学生是如何学习到这些隐性知识的,因为人类大脑的学习机制非常复杂,学者们提出的一些关于大脑学习语言的假说也都不能一概而论。我主要想分析一下,语感是通过何种渠道来帮助母语者来判断哪些语法形式是正确的,哪些语法不正确。

  母语者的语感不仅仅体现在我们可以不经过语法知识的培训就能正确地选择该说什么,也体现在他们能够拒绝某些“奇怪“的语言形式。

  人们常说语言是有创新的边界的(CreativeBoundary)。活跃度高的语言,每天都在创造新词,但是不是任何一种新的词汇、表达都会被接受。普林斯顿大学的Goldberg教授有一个理论,她认为当一种新颖的说法无法被现有语言所替代时,人们就会更倾向于接受它,认为它是对的。换言之,当一种说法在人们现有的语言中可以用更顺畅的说法取代,则通常会被人们拒绝,认为是错误的说法。

  比如Goldberg教授的一篇论文提到,为什么英语中不能说

  “explain her the news”,

  而却可以说

  “tell her the news”。

  从词性上来讲,explain这个单词和tell这个单词并无差异。但是母语者拒绝“explainher the news”,可能是因为他在他们的大脑中有更好的说法,即

  “explain the news to her”。

  基于这样一个假设,Goldberg教授继续展开她的实验。她让英语母语者对一些句子进行语法接受度判断。语法接受度即参与实验的人在多大程度上认为某个句子在语法上是可接受的。比如Iher love,这种句子就完全不可接受,而shelovescats就完全可以接受。她发现,对于意思相近、用法也相近的两个动词来说,被试对熟悉的单词采用了不符合语言习惯的说法时,更倾向于认为这个句子是错的。而对于较为低频的动词使用了不符合语言习惯的说法,则接受度会更高。

  比如,下面两个句子。

  Jacob fell the lamp over.

  Jacob tumbled the lamp over.

  这两个句子中的动词fall和tumble(两个单词皆为的跌倒意思),在较为规范的英语中都不做及物动词,即后面不能接somehting。所以(1)和(2)两个句子理论上可以认为是语法上的错句,是不可接受的。

  当母语者看到这两个句子的时候,他们会做出什么什么样的评价呢?

  他们给第两句话的语法接受度打分平均分分别为1.41分和2.38分(5分为语法上完全可接受,1分为完全不可接受)。

  既然这两个句子都是错误的,为什么第二个句子的接受程度要比第一个句子接受程度更高呢?Goldberg的猜想就是,fall这个单词因为人们更常用,所以对于fall在(1)句中这样的使用感到更奇怪,因为人们更倾向于说“fall over the lamp”而不是“fall the lamp over”,于是这个说法的语法接受度较低。但是tumble这个单词使用的频率不高,此时人们无法在大脑中产生tumble的替代性说法,因为日常不怎么使用,接受度就变得相应提高了。

  总之,这篇论文告诉我们如果大脑中对于某种说法有更好的替代性说法,这会大大降低我们对于这个句子的认可度。举一个中文的例子,如果让你评价“犹了一下豫”,你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说不行,但是你能快速判断这样说不对,是因为你认为更可能的说法是“犹豫了一下”。等你再仔细思考为什么“犹了一下豫”不行的时候,你其实已经不再使用语感了,而是开始进行分析发现犹豫并不是一个动宾短语。

  中国同学的“语感”

  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语感帮助我们进行语法判断的其中一个途径就是通过产生替代性的说法,来排除某些听起来、读起来比较奇怪的语言。那么,中国同学们口耳相传的语感是否帮他们产生了替代性说法,进而排除错误选项的功效呢?

  要承认的是,中国学生的确是有这种英语语感的。有一些语感来自过往的学习中对其他语言使用者的挪用: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对方这么说,但既然对方说这个是对的,自己也就学过来了。比如,我经常问同学们一个问题,“下雨了”用英文怎么说。基本所有同学都会说It's raining. 我说为什么一定要带上it is?他们说不知道,反正你得说it’s raining。我们不做语言学上的探讨,但是几乎所有同学都不知道为什么这里一定要带上it is,即使这和汉语的说话习惯大相径庭。这就是靠正确的输入所构建的语感。当这种正确的形式根深蒂固后,如果听到只说一个单词raining时,孩子们就会自动排斥,感觉到这些说法是不对的。

  还有一些语感,是过往所强制地、显性地学习的语言知识经过长期打磨熟练后的结果。因为学生不像老师也不需要像老师那样,非要有条理地展示出规则和方法,学生所做的就是掌握规则后大量地应用,最终把这些知识变成了自己语言的一部分,形成了肌肉记忆。我印象很深的是,我小的时候学英语总是搞不定三单,但现在已经不成问题,在写作中,我已经不需要可以提醒自己,就能自动的在第三人称单数后面补上个S。

  不过这种有记忆的语感、能够找到出处的语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学生所看所听的内容。如果获得这些语感的来源和他们使用语感的环境存在较大差异,就有可能造成语感帮倒忙的情况。例如,口语语感错误的应用到书面语场合上。

  在SAT语法课上,我经常和同学们讨论like与as的用法。当我讲到like这个单词在书面语中不可以引导从句时,一些同学会援引TaylorSwift歌曲中的一句歌词来证明“我是错的”。在TaylorSwift的热门单曲《Youbelong with me》中,有这样一句歌词:

  And she'll never know your story like I do.

  因为这首歌被广泛传唱,很多学生对于“likeI do”这种说法已经信手拈来,也因为对这个表达刻骨铭心,所以会拒绝类似“as I do”这种更符合书面语表达习惯的选项。这就是语感产生的替代性起了反作用的例子。我们不能说like-I-do是错的,而只是因为口语表达和书面语表达有别。因此,在口语中所积攒的语感通常无法应用到书面语中来。就更别说,很多同学爱从黑人说唱中习得狂拽酷炫吊炸天的各种说法了。

  负向迁移

  有过往阅读听力经验为基础的语感只要稍微加以说明,通常可以让学生豁然开朗。不过一些没有经验基础的语感,就会让教师解释起来很困难。就像你很难证明一件不存在的东西是不能存在的一样。

  这种毫无经验基础的语感经常来自于母语的负向迁移(negative transfer)。很多学生在用所谓的语感来判断选项是否正确时,最常用的理由就是这个读起来很顺。到底“顺”是什么意思呢?根据我的观察,”顺“指的就是能读懂的意思。而能读懂的标准是什么呢?就是翻译成汉语之后觉得通畅可理解。

  比方说,provide这个单词中国同学经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漏掉介词with。很多同学的作文都会写道:Thankyou for providing me a great opportunity。这读起来太顺畅了,谢谢给你给我提供了这个机会,非常符合中国人说话的习惯。但provide这个单词最“奇怪”的地方就在于,它不能以provide somebody something出现,只能说provide somebody with something。换句话说,把provide翻译成“提供”只是代译,汉语的“提供”和英语的“provide”并不能完全划等号。这种错误的语感主要是因在汉语的思维中去逆推英文而造成的。

  避免这类语感产生的方法就是不要翻译!不要翻译!不要翻译!如果学生的推理基础是它自己的母语读懂了,那不一定是错的,只能说这种语感是不靠谱的。

  以偏概全

  还有一些语感来自于对正确的语言形式的无意识,所以学生经常会使用自己某些牢不可破的语言形式来抵抗。

  比如,在讲解定语从句的时候,我发现很多刚开始接触SAT的同学对于类似于in which(由介词开头的定语从句)和one of whom(带修饰结构的定语从句)等开头的定语从句是极其抗拒的。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定语从句应该就是由which/that/who/whom开头的句子,而对于这种新形式的定语从句他们此前一定也读过,不过他们从来没有把“in which“中的in和”one of whom”中的oneof看作是定语从句的一部分。所以,见到这类定语从句的题目凡事看到which和whom前面有这些“小零件”的选项通通排除。

  每每讲到这个知识点的时候,学生问我最多的一句就是:“他们真的这么说话吗?”

  “真的....”

  好在证明某件存在的事情是存在的更简单一些,随便翻开SAT的文本,比比皆是这样的定语从句,也就让他们最终服气了。

  总之,无论在解题时,还是在日常使用英语时,我想我们都应该审慎对待学生使用”语感“这个理由捍卫他们的选项或所创作的文字。对于毫无源头的“语感”,我们要加以纠正。对于有源头的“语感”我们也应该分析给学生造成困惑的原因是什么,帮他们更好地理解语言使用的方法。对真假语感的辨别,或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学生在语法上的难言之隐。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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