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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医保案导致的全国大混战

作者:张弢 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发布时间:2020-11-25

  美国最高法院本年度开庭期到现在出现了重大案件,一般案件通常1小时即审理完毕,本次2小时才审完。而且,本次律师阵容超豪华,四位Solicitor General同场竞技。

  Solicitor General, 政府首席法务官。

  Department of Justice, 联邦叫作“司法部”,各州叫作“司法厅”,权力很大,管着检察院、警察系统以及监狱系统。头头是司法部长或司法厅长,英文都是Attorney General,副手是Deputy Attorney General,而Solicitor General就是三把手,代表联邦司法部或各州司法厅管政府的法律相关所有事务。Solicitor General的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类似最高检察院的事务,除了“政府首席法务官”,也可以译成“检察总长”。

  本次案件的上诉方代理律师两人:加州的Solicitor General,以及众议院律师。这位律师是前Solicitor General,奥巴马时期联邦政府的首席法务官。被上诉方代理律师两人:得州的Solicitor General,以及现任特朗普联邦政府的代理Solicitor General。四位检察总长,都是大律师出身且身经百战。

  什么案件,怎么阵容如此豪华?而且,加州和众议院,与得州和联邦政府怎么对簿公堂了呢?

  《奥巴马医保法》概述

  Affordable Care Act (ACA),全称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通称Obamacare,就是《奥巴马医保法》。

  自从2010年民主党奥巴马政府推行ACA、国会最终通过成为法案之后,反对者几乎一年一个案件打到最高法院,从法案的具体条款到谋求推翻整个法案,官司全都打了一遍。本次17个州公推得克萨斯州(绝对红州,支持共和党)为老大,继续挑战《奥巴马医保法》,他们在下级法院胜诉了,然后案子到了最高法院,另有2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一起公推加利福尼亚州(绝对蓝州,支持民主党)为老大,捍卫《奥巴马医保法》。实际就是各州打群架。

  1935年,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签署法案,建立了美国的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体系,这主要是解决退休保障。

  1965年,林登·约翰逊总统确立了两种医疗保障机制:公共医疗补助机制(Medicaid),帮助贫困人群和残障人士;政府医疗保险制度(Medicare),为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年人群服务。

  而2010年的《奥巴马医保法》,寻求将3200万没有保险的民众纳入医保体系,这一法案将美国医保覆盖率提升至95%,接近实现在此之前从未有过的全民医保,确实惠及了很多低收入家庭。

  争议条款

  《奥巴马医保法》有三个关键条款。其一是禁止保险公司拒为之前有疾病的人参保,其二是禁止保险公司向健康状况不佳的人征收更高保费。然而,前两个条款可能会造成一种后果,万一有人等到得病了再去参保怎么办?这一医保法下,即便得病去参保,保险公司不能拒绝且不可报高价,那么为什么不等到快得病了再去参保呢?

  为避免这种情况,就出现了第三个关键条款:individual mandate(全民强制参保)。

  医保法案下,就是要求全体国民参保,否则予以惩罚,这就是所谓的“全民强制参保”条款。

  “全民强制参保”极有争议,反对医保方认为这侵犯了人民的自由选择权利,人民该有权选择参保,或不参保而选择其他保险。反对医保方律师说:

  *律师观点:

  The mandate as it exists today is unconstitutional. It is a naked command to purchase health insurance, and, as such, it falls outside Congress's enumerated powers.

  *参考译文:

  现存的“全民强制参保”条款违反宪法,这一条款是公然地命令(人民)购买医保,而且就其本身而论,这一条款并不属于国会的权力。

  *知识点:

  naked:裸露的;公然的

  insurance:保险   health insurance 医疗保险

  as such:就其本身而论

  enumerated:enumerate列举,枚举,enumerated powers指宪法所列举的国会应有的权力

  mandate:命令、强制执行

  SAT 2019年10月北美 文法4曾出现过: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has applied this principle more broadly: a 2012 policy mandated that all government-funded research in the United Kingdom be made available to the public free of charge.

  多数大法官们承认国会无权强制国民购买一种东西,但是2012年反对医保方第一次挑战这一条款时却失败了。

  为什么呢?

  因为首席大法官认为,国民是可以不买奥巴马医保的,只不过不买会被罚款,这其实算一种变相税收——而国会是有征税权的。所以2012年是大法官们以5对4票挫败了反对医保方。

  但是反对方没那么容易承认失败,还是不断努力,尤其特朗普上台最初时共和党还控制了参众两院,2017年他们将不参加强制参保的罚款额降为0元。由“胡萝卜加大棒”变成了一种“胡萝卜不加大棒”政策。

  *律师观点:

  They adopted a carrot-and-stick approach. There were a lot of carrots. You know, the policies were attractive, limited co-pays, no annual or lifetime caps. There were generous subsidies to draw people into the market, and it was easy to enroll because of the exchanges. But there was also a stick, the tax payment if you didn't enroll. And I don't think there's any doubt that the 2010 Congress thought that stick was important.

  But it's turned out that the carrots work without the stick. That's the judgment that the Congress made in 2017.

  *参考译文:

  他们(指国会)采取的是“胡萝卜加大棒”方法。“胡萝卜”(指刺激参保的手段)有很多,比如保单很有吸引力,定额手续费很低,没有年度限额或者终身限额。补贴很多,都是为吸引人民入场,因为这些交换所以比较容易引人参保。但是,同时还有“大棒”(指惩罚拒绝参保的手段),如果你不参保会有税收。我觉得没人怀疑2010年时的国会(注:支持医保案)认为大棒很重要。

  然而,最终却成了“胡萝卜不加大棒”,而这是2017年时的国会(注:反对医保案)的决断。

  *知识点:

  policy:保险单;政策

  co-pay:定额手续费。美国医保术语,指的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支出时收取的固定费用,类似于挂号费。

  cap:资金的最高限额

  generous:慷慨的

  subsidy:补贴

  托福TPO4听力lecture4曾出现过:

  The idea was that there be a federal subsidy…um…financial assistance to artists and artistic or cultural institutions.

  难以推翻

  反对方不断努力,特朗普政府时已经极大修改了《奥巴马医保法》,但是还没有实现完全推翻的目标。而现在国会也不受共和党控制了,虽然参议院共和党还是有优势,然而拥有征税权的众议院却落到了民主党手中。

  通过国会推翻已经指望不上了,反对方把目光又落到了最高法院。

  反对方称,既然国会已经将不参加强制参保的罚款额降为0元,是不是就意味着国会意图要废止整个法案了呢?而且,不罚款岂不是相当于不征税了吗?如果不征税却又强制要求参保,这就不是国会权力了,国会越权了呀。

  国会越权通过的这个医保法,就违反宪法了,球球法官大老爷,违宪审查权在你们手里,宣布废除这个医保法吧。

  共和党的算盘是,已经没有能力靠国会废止《奥巴马医保法》了,那么就让各反对者联合起来到法院寻求审查这个法案,希望以法院权力废止整个法案。

  但是大法官们又不傻,首席罗伯茨直接点出来了。

  *法官观点:

  I think it's hard for you to argue that Congress intended the entire Act to fall if the mandate were struck down when the same Congress that lowered the penalty to zero did not even try to repeal the rest of the Act. I think, frankly, that they wanted the Court to do that. But that's not our job.

  *参考译文:

  我认为,你论证说国会意图推翻整个法案是站不住脚的。如果强制参保被废止,而将不参保的罚款额降到0元的同一个国会甚至都没有尝试去废止这一法案里的其他条款,(现国会的意图就不是废止整个法案)。坦率地说,他们是想让本院(指最高法院)去考虑废止与否,但是这并非本院的工作。

  *知识点:

  act:法案

  strike down:击倒,摧垮

  penalty:惩罚,罚款

  repeal:废止

  SAT OG6阅读4曾出现过:

  But I do mean to say, that, although bad laws, if they exist, should be repealed as soon as possible, still while they continue in force, for the sake of example, they should be religiously observed.

  关于医保法案的博弈,确实是只属于国会的工作,国会的权力同时也是国会的义务。但是,现在官司已经打到最高法院了,是否废止整个《奥巴马医保法》,要看法院怎么判了,而现在最高法院的9位大法官,却已经是倾向共和党理念的占多数了。

  #本文词汇汇总

  naked:裸露的;公然的

  insurance:保险   health insurance 医疗保险

  as such:就其本身而论

  enumerated:enumerate列举,枚举,enumerated powers指宪法所列举的国会应有的权力

  mandate:命令、强制执行

  policy:保险单;政策

  co-pay:定额手续费。美国医保术语,指的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支出时收取的固定费用,类似于挂号费。

  cap:资金的最高限额

  generous:慷慨的

  subsidy:补贴

  act:法案

  strike down:击倒,摧垮

  penalty:惩罚,罚款

  repeal: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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