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东省已研究起草《关于完善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或建议可于6月19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成本调查监审处)。该通知适用于2020年至2023年招收的学生。
少数民族预科生每生每学年4000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高校学费结构按照本专科教育基本学费标准、研究生教育基本学费标准、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标准三类执行。
具体而言,本科、专科(包括高职)学费标准专业类别均划分为文史类、理工农类、医学类、艺术类等4类。本专科各专业类别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文史类4600元、理工农类5000元(飞行技术专业10000元)、医学类5400元、艺术类8000元(艺术学理论类以及其他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6000元)。实行学分制教学改革的高校,可以继续在同等专业年度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范围内,确定学分制收费标准。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与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按现行收费规定执行。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为:硕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为:省属高校硕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博士不超过13000元,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博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
高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学年4000元执行。
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覆盖专业学费上浮不超过15%
同时,新的学费政策也将优化专业比价关系,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覆盖专业和国家一流专业,以及通过工程教育、医学教育等国际实质等效认证的专业,可以在上述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省建设管理的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或一流学科)覆盖专业(学位点)、一流专业,上浮不超过15%;省建设的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等省级重点建设的专业,上浮不超过10%。
进入国家“双高计划”项目建设的高职院校和专业群覆盖专业,可以在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覆盖专业,上浮不超过15%;省级品牌专业群覆盖专业,上浮不超过10%。
对评价排名或社会认可度较低的专业,降低学费标准,在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降低幅度应不少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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