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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作者: 网编整理 丨 来源: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丨 发布时间:2018-09-13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具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18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要求

  按照教育部要求,2018年本校高水平艺术团计划招生交响管乐团员25人,其中:

  l铜管类:12人

  重点项目: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

  l木管类:10人

  重点项目:单簧管

  一般项目:长笛、双簧管、巴松、萨克斯

  l打击乐类:3人

  重点项目:打击乐(偏重键盘类)、打击乐(偏重打击类)

  注:

  1、各项目签约资格发放数量视生源情况可在总计划范围内微调。

  2、未列出的项目2018年不招收艺术特长生。

  3、原则上只有重点项目具备签约到一本线录取的资格。

  二、报考条件

  1、综合素质:

  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艺术特长且文化课成绩优良的高中毕业生。

  2、专业素质:

  中学期间具备连续两年及以上乐团经历,同时参加过大型演出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且获奖。

  三、学校初审

  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和本人表演视频,我校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和实际报名情况,组织专家分类别进行考生资格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四、学校考核及签约资格发放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不分文理科)和艺术专业考试。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两项加权构成的综合成绩,以及各类别招生计划数、艺术团发展项目需求等,择优确定拟签约资格考生名单。

  具备拟签约资格考生与北师大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并在我校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报考程序及测试安排

  考生须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选择艺术专业考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等,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及寄送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5日;

  报名网址: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

  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材料寄达时间:考生要确保2018年1月17日前将材料寄达北师大,逾期寄达的材料学校将不予受理;

  材料包括:①《申请表》;②考生中学阶段,在艺术团活动经历证明(包含团体名称、团体人数、团内职务等,须由乐团主管教师签字并盖学校公章证明);③考生中学阶段参加大型演出证明或市级及以上大型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④考生所报项目的表演视频资料。

  视频资料提交要求如下:

  (1)必须为考生本人演奏的影像资料。

  (2)视频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必须使用一台录像机固定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做后期剪辑处理,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加伴奏;视频文件只允许使用MP4格式保存,并确保画面及声音清晰,播放流畅。

  (3)视频不得有字幕,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考生个人的信息(包括不得身着校服、佩戴校徽,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中出现考生姓名、报名号、中学信息等)

  (4)视频文件请同时用光盘和U盘介质保存,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报考大类-项目-节目名称”,寄送时请用油性笔在光盘和U盘外封依次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大类、具体项目。

  请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提交材料要求,如有任意一条不符合要求,即视为报名无效(不另行通知)。以上材料须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在指定时间内寄达,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的和直接由考生或其家长送达的材料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编100875。收件人:北京师范大学校团委文艺部(团委120室),电话:010-58804234,邮件务必注明“2018年北师大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字样。请及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上述材料寄达情况。未按时寄达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查询初审结果、选择艺术专业考试时间和打印准考证

  2018年1月29日至1月31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在网上系统自选考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同时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测试须知》,了解测试安排。

  3、测试安排

  1)测试定于2018年3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考试项目为文化课考试(不分文理)和艺术专业考试,文化课考试时间定于3月10日下午,艺术专业考试时间定于3月11日,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按准考证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考试。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逾期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文化课考试科目(不分文理)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艺术专业考试内容为自选节目和学校加试项目。自选节目环节,铜管类和木管类考生自备一首曲目进行3-5分钟演奏;打击乐类考生在展示小军鼓自备曲目的基础上,偏重键盘类考生须自备马林巴或木琴曲目一首进行展示;偏重打击类考生须自备定音鼓或架子鼓曲目一首进行展示(现场提供小军鼓、马林巴、木琴、架子鼓、定音鼓,不提供鼓槌),打击乐自选节目环节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学校加试项目环节,考生现场抽取一道视奏题(均为五线谱)进行演奏,其中打击乐类考生在自选节目环节展示的乐器中择一抽选视奏题并演奏。在测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做片断表演。

  六、录取规则

  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的考生,按下列要求录取:

  1、高考填报志愿时,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我校(单独设立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批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专业志愿可选报我校除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人文科学和基础理科实验班、瀚德实验班之外的所有同科类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科类及浙江、上海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

  2、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浙江省、上海市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或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注: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为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750分制)、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5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江苏省考生选考科目成绩须达到AB+。具体录取要求以我校与考生所签协议及阳光高考平台公布为准。

  3、学校根据考生协议所填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录取专业。

  4、对于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且合格。

  5、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考生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所签订协议要求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违反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6、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签约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报考、签约或录取资格。

  七、约束与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签约资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2、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4234(团委)010-58807962(招办)

  电子邮箱:bnuystcs@bnu.edu.cn

  网址:http://admission.bnu.edu.cn本科招生网

  特别说明: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责任编辑:admin)

版权及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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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作者:网编整理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2018-09-13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具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18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要求

  按照教育部要求,2018年本校高水平艺术团计划招生交响管乐团员25人,其中:

  l铜管类:12人

  重点项目: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

  l木管类:10人

  重点项目:单簧管

  一般项目:长笛、双簧管、巴松、萨克斯

  l打击乐类:3人

  重点项目:打击乐(偏重键盘类)、打击乐(偏重打击类)

  注:

  1、各项目签约资格发放数量视生源情况可在总计划范围内微调。

  2、未列出的项目2018年不招收艺术特长生。

  3、原则上只有重点项目具备签约到一本线录取的资格。

  二、报考条件

  1、综合素质:

  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艺术特长且文化课成绩优良的高中毕业生。

  2、专业素质:

  中学期间具备连续两年及以上乐团经历,同时参加过大型演出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且获奖。

  三、学校初审

  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和本人表演视频,我校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和实际报名情况,组织专家分类别进行考生资格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四、学校考核及签约资格发放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不分文理科)和艺术专业考试。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两项加权构成的综合成绩,以及各类别招生计划数、艺术团发展项目需求等,择优确定拟签约资格考生名单。

  具备拟签约资格考生与北师大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并在我校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报考程序及测试安排

  考生须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选择艺术专业考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等,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及寄送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5日;

  报名网址: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

  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材料寄达时间:考生要确保2018年1月17日前将材料寄达北师大,逾期寄达的材料学校将不予受理;

  材料包括:①《申请表》;②考生中学阶段,在艺术团活动经历证明(包含团体名称、团体人数、团内职务等,须由乐团主管教师签字并盖学校公章证明);③考生中学阶段参加大型演出证明或市级及以上大型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④考生所报项目的表演视频资料。

  视频资料提交要求如下:

  (1)必须为考生本人演奏的影像资料。

  (2)视频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必须使用一台录像机固定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做后期剪辑处理,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加伴奏;视频文件只允许使用MP4格式保存,并确保画面及声音清晰,播放流畅。

  (3)视频不得有字幕,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考生个人的信息(包括不得身着校服、佩戴校徽,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中出现考生姓名、报名号、中学信息等)

  (4)视频文件请同时用光盘和U盘介质保存,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报考大类-项目-节目名称”,寄送时请用油性笔在光盘和U盘外封依次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大类、具体项目。

  请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提交材料要求,如有任意一条不符合要求,即视为报名无效(不另行通知)。以上材料须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在指定时间内寄达,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的和直接由考生或其家长送达的材料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编100875。收件人:北京师范大学校团委文艺部(团委120室),电话:010-58804234,邮件务必注明“2018年北师大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字样。请及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上述材料寄达情况。未按时寄达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查询初审结果、选择艺术专业考试时间和打印准考证

  2018年1月29日至1月31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在网上系统自选考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同时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测试须知》,了解测试安排。

  3、测试安排

  1)测试定于2018年3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考试项目为文化课考试(不分文理)和艺术专业考试,文化课考试时间定于3月10日下午,艺术专业考试时间定于3月11日,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按准考证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考试。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逾期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文化课考试科目(不分文理)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艺术专业考试内容为自选节目和学校加试项目。自选节目环节,铜管类和木管类考生自备一首曲目进行3-5分钟演奏;打击乐类考生在展示小军鼓自备曲目的基础上,偏重键盘类考生须自备马林巴或木琴曲目一首进行展示;偏重打击类考生须自备定音鼓或架子鼓曲目一首进行展示(现场提供小军鼓、马林巴、木琴、架子鼓、定音鼓,不提供鼓槌),打击乐自选节目环节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学校加试项目环节,考生现场抽取一道视奏题(均为五线谱)进行演奏,其中打击乐类考生在自选节目环节展示的乐器中择一抽选视奏题并演奏。在测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做片断表演。

  六、录取规则

  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的考生,按下列要求录取:

  1、高考填报志愿时,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我校(单独设立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批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专业志愿可选报我校除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人文科学和基础理科实验班、瀚德实验班之外的所有同科类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科类及浙江、上海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

  2、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浙江省、上海市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或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注: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为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750分制)、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5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江苏省考生选考科目成绩须达到AB+。具体录取要求以我校与考生所签协议及阳光高考平台公布为准。

  3、学校根据考生协议所填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录取专业。

  4、对于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且合格。

  5、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考生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所签订协议要求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违反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6、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签约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报考、签约或录取资格。

  七、约束与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签约资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2、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4234(团委)010-58807962(招办)

  电子邮箱:bnuystcs@bnu.edu.cn

  网址:http://admission.bnu.edu.cn本科招生网

  特别说明: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