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美术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考核考生的造型能力、审美能力以及对美的表达能力,着重考查考生是否达到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或按美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专业对美术技能的基本要求,为高等学校选拔美术类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和形式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考试形式
色彩的考试形式为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或根据考场提供的图片按练习题 要求作画,素描、速写的考试形式为表现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材料所规定的内容。
色彩、素描考试时长180分钟,速写考试时长30分钟。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色彩
1.考试内容
色彩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理解、表现和感受等能力;一般采用人物、静物、风景图片或默写等方式进行考查。
2.考试要求
(1)构图完整,造型准确,画面色块及构图安排合理。
(2)色彩关系明确,对比与统一处理合理,色彩能表达形体结构。
(3)用笔生动,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4)使用水粉、水彩作画。由考点提供8开色彩考试专用纸,考生不得自行携带;颜料、画笔、画板、画架等其他考试相关用品由考生自备。
(5)答题纸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
(6)不得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条形码和笔迹区。
(7)答题区域以外不得作画,答题纸上不能做任何标记。
(二)素描
1.考试内容
素描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结构、空间与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或场景图片或默写等方式进行考查。
2.考试要求
(1)完整地表现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
(2)素描关系准确,画面调子丰富虚实得当。
(3)表现生动,形体刻画深入。
(4)使用铅笔或炭铅笔作画。由考点提供8开素描考试专用纸,考生不得自行携带;画笔、画板、画架等其他考试相关用品由考生自备。
(5)答题纸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
(6)不得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条形码和笔迹区。
(7)答题区域以外不得作画,答题纸上不能做任何标记。
(三)速写
1.考试内容
速写主要考查考生对人物造型结构和场景组合等能力的表现;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含人物动态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图片或默写等方式进行考查。
2.考试要求
(1)构图完整,人物组合关系合理。
(2)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
(3)线条简练概括,疏密处理得当,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4)使用铅笔或炭铅笔作画。由考点提供8开速写考试专用纸,考生不得自行携带;画笔、画板、画架等其他考试相关用品由考生自备。
(5)答题纸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
(6)不得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条形码和笔迹区。
(7)答题区域以外不得作画,答题纸上不能做任何标记。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