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9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8)7号),为了多样化选拔录取各类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的有关规定,我校2019年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外语类专业保送生推荐资格的外国语学校,经中学公开选拔推荐并公示确认、符合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具备外语类专业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暂定20名(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专业限报外语类(英语、日语)专业。
三、招生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报名平台(保送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bssb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12日),按报名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打印的报名材料经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盖章,与本人所获证书及身份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考试当天由考生携带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备注:阳光高考报名平台相关站点将于2018年12月29日18点到2019年1月2日8点期间暂停所有服务,请考生注意报考时间。
2、考生自报名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后可在阳光高考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初审合格者,请按系统中规定的时间要求确认参加测试。2019年1月14日起自行下载并打印测试安排及有关测试要求。
3、2019年1月15日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选拔测试。
测试方式:面试与英语笔试,笔试内容为:词汇、阅读、写作。
测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4、录取原则: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具有报送资格的学生名单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无级差”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5、录取办法:保送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保送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语专业。
四、领导与监督机制
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学校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录取、计划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处理和问责程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通过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的公平公正。
我校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051
联系电话:021-62379160、62373266
招生网址:http://zs.dhu.edu.cn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