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皖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工人、高素质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基层农技人员、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村两委干部以及革命老区专项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等相关培养对象;具有本省学籍且未参加2021年高考(含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分段招生等)报名或已参加2021年高考(含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分段招生等)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历届毕业生等群体(以下简称“社会人员”)。2021年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对口招生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报名。
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
二、报名条件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76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8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小学、幼儿园教师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93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实施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98号)等文件中关于报名条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及志愿填报
参加高职扩招的各类考生报名时段为2021年9月15日至17日,考生可选择填报不超过3所院校,每所院校可选择一个专业志愿。
已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无需再次报名,只需填报志愿。
考生须先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点击首页“高职扩招”进入报名信息填报页面。考生在网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根据页面提示录入个人信息,并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报名网页上的二维码自行采像。
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填报项目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所有项目。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并核对无误确认后方可提交。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修改。
报名流程详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微信公众号。
2.资格审核
各招生院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对参加安徽省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则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类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岗证,务工证,土地承包证等。
各招生院校应严格审核非皖籍人员的报考资格(应重点审核其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发放单或社保证明等)。
四、院校测试
高职扩招实行招生院校自主测试录取的模式。测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照考生毕业类别和省教育厅明确的免试政策,各招生院校分别组织实施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命题。招生院校于考试前在学校网站公布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大纲,并严格按照测试大纲进行命题。命题工作要坚持政治性、公平性、科学性、规范性四项基本原则,选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家制定命题实施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明确纪律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安全、科学地实施命题。试题清样(含备用卷)密级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确定,使用后的试题清样(含备用卷)应在考试结束后密封存档备查。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考试方式均应采用线上测试方式。各类考生测试时间:9月22日至26日。
考试时间、考试范围、考试办法等由各招生院校在其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招生院校要严密考试全程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要求命制试题、制作题库并妥善保管。要严格按招生章程公布的办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考务组织要规范有序,对题库启封使用、考试等环节实行全程音视频监控,考试完成后应及时将有关纸质材料、音视频材料等归档备查,并按规定妥善保管半年以上。省考试院将选派巡考员对各校的考试组织、安全保密等工作进行全程督查。
五、录取
1.预录取
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测试成绩等因素自行确定分数线,严格按照公布的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进行预录取,经招生院校领导组集体研究,按规定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9月29日前完成成绩公布和预录取公布等工作,并按照标准库结构上传省考试院备案。
2.考生确认
预录取的考生须在10月11日至12日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确认办法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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