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拟为360人(终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见附件一。若2020年招生专业有变化,以公布的报考专业为准。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见附件二)的河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生源省份为河南,且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程序
考生请于5月10日至5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无需邮寄申请材料。所上传材料务必真实、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
须上传材料:
1.郑州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学生学籍证明、连续3年实际在读证明、户口本扫描件(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3.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中学盖章)。
四、审核程序
户籍、学籍资格经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组织对其材料进行资格核查,确定入围合格名单。名单将于6月底在郑州大学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进行公示。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入围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河南省本科一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填报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六、监督措施
1.郑州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审查、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371-67781935。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4.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在郑州大学招生网公示、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咨询电话及网址
咨询电话:0371-67781182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八、本简章由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