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宁招委办〔2016〕2号)的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简称《体检表》)已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了电子化扫描处理。凡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可登录宁夏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s://baoming.nxjyks.cn)中的“考生登录”栏或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nxjyks.cn)“考生登录”中的“普通高考”栏,查阅本人体检结果。
如对本人的体检结果有异议,并要求复检的考生,首先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经批准后,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时间派专人组织考生到体检医院复检,体检医院要组织专家会诊并告知考生体检结论,如考生仍有异议再次提出复检,由县(市、区)体检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宁夏教育考试院,经批准后在指定的终检医院进行终检。复检、终检工作5月20日前结束,5月20日后不再受理考生的复检、终检申请。
2019年北京高考试题
2020年北京高考试题
高一数学100题
高考语文古诗词
2019年北京高考试题
2020年北京高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刻获取!
保存图片,识别二维码,领取资料!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