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不含往届生),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其随迁子女如上一年度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未被录取的,仍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报名,需填写《黑龙江省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父母在我省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相关证明;考生所就读的高级中学校长、班主任负责审核确认考生连续实际就读情况并签字负责,考生所在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审核考生学籍、考生家长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