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具有一年以上(截至2018年9月)学习经历;
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直接到学籍或居住地所在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申请报名时须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就读学校开具的高中阶段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县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材料(或毕业证),考生本人与父母或监护人同本的户口簿(如不同本,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和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办证期间可凭公安部门开具的回执)等原件。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