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文件,对2021年内蒙古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报名事宜进行部署。
一、报名时间
报名工作安排在9月22日9:00至27日17:00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照相等报名手续。
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考生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费用按院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对象
凡拟在我区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牧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家政从业人员、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可按规定网上报名。
已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未被录取的考生,无需再次网上报名,可直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高职扩招网上填报志愿、考试和录取。已被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本年度高职扩招。
三、报名条件
继续执行《关于做好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20〕20号)规定的报名条件。
非我区户籍考生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须在我区范围内从业并达到如下条件:在从业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以及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不得报名的几类人员均不得参加本次高职扩招报名。
在岗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就读全日制高职高专的书面证明,证明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地点
考生可在户籍地、就读地或务工地所属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报名。
五、报名方式
我区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关于印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办法>的通知》(内招考办〔2020〕22号)规定完成网上预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流程。
其他事项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