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定于2021年12月7日-8日举行。本学期高一新生考籍注册工作和高二、高三学生考籍补注册以及选课报名工作统一安排在2021年10月8日9:00-15日17:00进行,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一新生考籍注册及要求
2021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快捷导航”→“考试报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系统”进行考籍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1.凡参加过2021年全区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报名的学生,不需要重新注册和现场照相,凭其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和密码(参加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直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补充后的信息由其就读高中的班主任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完成考籍注册。其中,对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未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的考生,其二代居民身份证由就读高中统一收集后交所属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信息读取。
2.未参加过2021年全区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学生(含区外户籍并符合高中毕业当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和按要求承诺不在我区参加高考的学生),需由就读高中统一组织进行考籍信息预注册。预注册办法详见《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内教招考中〔2013〕8号)。预注册完成后,经就读高中班主任审核和所属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并采集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照片信息后即完成注册。
3.各普通高中学校及各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相关规定,对高一新生考籍注册信息进行认真复查和审核。凡违规跨盟市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允许注册考籍。
二、高二和高三学生考籍补注册及要求
具有自治区普通高中正式学籍,且普通高中毕业当年符合我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未注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高二、高三年级在校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按照新生注册考籍网址,进行考籍信息预注册。参照上述第2项预注册及审核有关程序,完成相应预注册、审核以及信息采集工作即完成考籍补注册。完成考籍补注册后,即可按要求进行报名、选课和缴费。
三、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注册或补注册考籍要求
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或补注册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如果本人是从区外高中转入的,其学籍、户籍、实际就读学校必须在户口所在盟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其学籍和实际就读学校必须在同一盟市。
2.高一入学以来本人必须在就读学校连续实际就读。
具体审查办法及要求: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先从网上打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由就读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其学籍、户籍和连续实际就读情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准予其进行考籍注册和考试报名;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若承诺只在我区高考时报考高职高专学校或不在我区参加高考,可予以注册,否则不予注册。承诺书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自行制定并统一留存。
资格审查随同报名过程一起进行。对不符合考籍补注册条件而完成考籍补注册手续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籍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成绩。同时,对基层招生考试机构和普通高中学校因资格审查不严或故意为不符合条件考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选课报名
1.考试对象
本次考试报考对象为已注册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年级在校生。其中,高三年级开考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高二年级开考生物、历史、地理3个科目。高三年级考生,如已考生物、历史、地理3个科目中有不合格的,可重新报考相应科目。
2.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12月7日上午8:00-9:30数学、10:30-12:00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下午3:00-5:00语文(蒙古语文甲、朝鲜语文)。
2021年12月8日上午8:00-9:30生物、10:30-12:00历史,下午3:00-4:30地理。
3.考生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缴费支持使用各种银联卡,请所有报名考生提前办理并足额存入报考费用(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25元)。
(2)所有报名考生在登录考籍管理系统前必须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及《考生考试规则》等内容并点击确认。
(3)考籍注册和选课报名等具体工作由各旗县(市、区)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指导所属各旗县(市、区)按期完成相关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
(4)各地区和广大考生应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mgzskszwx”),及时了解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发布的相关考试讯息。
五、考籍信息变更
考生考籍变更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执行。姓名、民族、户籍等具体考籍信息变更按照《关于调整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信息变更权限的通知》(内教招考学〔2019〕13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切实做好报名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确保报名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报名期间,各地应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疫措施,切实做好报名过程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发挥网上远程办公的优势,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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