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标准做好2018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的政治考核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有意向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8年8月31日)的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均可参加政治考核。
二、组织领导
政治考核工作由海南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考核局协助,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以下称人武部)会同本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级招生办公室、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武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
三、实施办法
(1)省军区招生办将在海南省主要报刊进行宣传,并由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负责通知,凡符合政治考核条件的考生本人,可到县(市、区)人武部领取(人武部负责打印)或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网址:ea.hainan.gov.cn)下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填报个人信息(报考院校及专业栏可不填写),于6月20日前报送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级人武部。
(2)所有考生在校期间表现由考生所就读的高中负责考核,往届高中毕业生还应由复习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对高中毕业后的现实表现作出考核结论。
(3)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组织村(居)委会、村(社区)警务室或片区民警等有关人员组成走访调查组,对考生进行走访调查,并在《政治考核表》走访调查栏签署意见,同时,还要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4)县(市、区)人武部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加盖政治考核专用章。政治考核严格按教育部、公安部、中央军委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内容不得由考生、考生家长自行填写。
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配合。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级人武部通知所在中学或考生本人。政治考核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军队和武警院校的投档录取。
四、考核时限
政治考核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2时。届时,未上交《政治考核表》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要求,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合格或未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
五、监督举报
对于在政治考核工作中发生的徇私舞弊、收受钱物、以权谋私等违反纪律行为,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向省军区招生办举报。招生办举报电话:66571165,省军区纪检处举报电话6657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