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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硕专业解读之建筑学硕士

作者:网编整理 来源:新东方论坛 时间:2016-04-05 10:56

学科内涵

1.研究对象

建筑学是研究建筑物及其环境的学科,也是关于建筑设计艺术与技术结合的学科,旨在总结人类建筑活动的经验,研究人类建筑活动的规律和方法,创造适合人类生活需求及审美要求的物质形态和空间环境。建筑学是集社会、技术和艺术等多重属性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建筑学与数学、力学、物理学、地理学等自然科学领域,土木工程、热能工程、电气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工程技术科学领域,美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及艺术学领域有着紧密的联系。传统建筑学科的研究对象包括建筑物、建筑群、室内外空间环境以及城乡空间环境设计。随着建筑学科的发展,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逐步从建筑学中分化出来,形成相互独立的学科。今天的建筑学包括建筑设计、建筑历史、建筑技术、城市设计、室内设计和建筑遗产保护等方向。并与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共同构成综合性的人居科学。

2.理论

建筑学理论包括建筑设计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理论与城论,以及室内设计及其理论、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等。

3.知识基础

建筑学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学科体系的知识基础。随着对建筑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入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不断加强,形成了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及其理论等知识基础,以及室内设计及其理论、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等领域,系统揭示了建筑学科的设计本体及其外延、形成与演变、职业特征等自身规律。

4.研究方法

建筑学在认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在构建自身理论体系的同时,学科的研究方法也不断发展和完善,概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方法:

第一,建筑设计整体方法论。建筑学是一个开放的、动态变化的复杂系统,兼具物质环境与社会环境的特征,无法简单地采用单一要素、单一过程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必须建立建筑设计整体方法论。

第二,建筑分类解析方法。针对建筑学这样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可以通过分类方法对建筑进行类型研究。

第三,融贯综合研究方法。建筑学体现理工与人文的交叉、科学与艺术的结合。随着时代的发展,相关学科的进展不断融入建筑学。融贯综合研究方法是指立足建筑学学科,在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的知识平台上,对相关学科进行融会贯通的分析和研究,进而丰富发展建筑学。

学科范围

建筑学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及其理论,以及室内设计及其理论和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主要研究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理论、客观规律和创造性构思,建筑设计的技能、手法和表现,建筑设计是该方向的主导环节。基础理论包括建筑设计原理、建筑空间理论、建筑形态理论、建筑批评、绿色建筑、建筑经济、职业建筑师业务实践等,以及居住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卫生建筑、观演建筑、工业建筑、宗教建筑等各种类型建筑的设计原理。设计方法包括建筑设计过程研究、建筑策划与项目可行性研究、计算机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研究等。

2.建筑历史与理论

主要研究中外建筑历史的发展、理论和流派,与建筑学相关的建筑哲学思想和方法论等。基础理论包括中国古代建筑史、中国近现代建筑史、外国古代建筑史、外国近现代建筑史、中国古代建筑法式制度、西方建筑理论及历史、建筑批评理论、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等;研究方法包括建筑史论方法、建筑测绘等。

3.建筑技术科学

主要研究与建筑的建造和运行相关的建筑技术、建筑物理、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建筑设备、智能建筑等综合性技术以及建筑构造等。

4.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主要研究城市空间形态的规律,通过空间规划和设计满足城市的基本功能和形态要求,整合土地使用、交通组织、社区空间、综合功能开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要求,使城市及其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和谐,展现城市的整体形象。同时满足人类对生活、社会、经济以及美观的需求。

5.室内设计及其理论

主要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美学原理,创造功能合理、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

6.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

主要研究反映人类文明成就、技术进步和历史发展的重要建筑和历史城市遗存的保护,涉及艺术史、科技史、考古学、哲学、美学等人文科学理论,也涉及建筑历史、建筑技术、建筑材料科学、环境学等学科理论。

培养目标

建筑学硕士学位旨在培养建筑学的高级专业型人才。具备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体系和设计技能,具有较好的创造性思维和学术修养,了解本学科的基本历史与现状,具备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研究的能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有能力使用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评估委员会专业评估的学校,授予建筑学硕士学位,未通过评估的学校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学位获得者可在建筑设计及其相关机构从事设计和研究,或从事管理、教育、开发、咨询等方面的工作,也可进一步攻读博士学位。

相关学科

建筑学与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同根同源,共同构成人居环境科学学科群。与之相关的自然科学有数学、力学、物理学、地理学等;工程技术科学有土木工程、热能工程、电气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人文和社会科学有哲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等;艺术领域有美学、设计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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