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您好,欢迎来到北京新东方学校!报名咨询热线:010-82611818;官方微信咨询:VBJXDF

当前位置:主页 > 考研网 > 复试调剂 > 考研调剂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生调剂信息及调剂办法

作者:-- 来源: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研究生 发布时间:2019-02-28 10:56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部分专业拟接收一定数量的调剂生(各专业实际缺额情况及最终接收调剂的人数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为准),欢迎各位考生踊跃报名。

  为方便有志于调剂到我校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调剂事宜可与学院负责老师联系。

  一、接收调剂的学院及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
化学化工学院何老师15920364254heming1026@163.com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阚老师13527651815634490588@qq.com
轻工食品学院李老师15889975651378041564@qq.com
农业与生物学院龙老师18814095616351285818@qq.com
园艺园林学院赵老师135352854651013836619@qq.com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罗老师189227017481243424982@qq.com
动物科技学院张老师13600051691294730821@qq.com
机电工程学院陆老师13512782182592993913@qq.com
温馨提示:左右滑动查看完整表格!

  二、调剂政策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国家A类线。

  2.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2019年调剂相关要求未发布前,可先行参照2018年国家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https://yz.chsi.com.cn/kyzx/tjzd/201803/20180319/1670488117.html)。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前,可提前与我校各培养单位负责老师进行联系登记。

  2.调剂系统开通后,请考生尽快登陆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网报时的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调剂;被接收调剂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

  4.参加复试前,请认真阅读我校复试办法并准备相关材料。复试结束后我校会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5.申请调剂的考生务必在相应时间段内与我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或电话保持联系,确认调剂结果。

  6.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按照初试、复试成绩排序并参照调剂材料到齐的先后顺序分专业录取,额满为止。

  四、调剂考生奖助贷政策

  为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将倾力为研究生创造优良的学习、生活、就业等条件、机会。申请调剂至我校且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除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待遇外,还可享受学校的优惠奖助政策,主要包括:

序号项目参评对象奖助金额奖励面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达到评定条件的研究生20000元/人依国家下达名额组织评审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体研究生一等奖每人10000元/年;二等奖每人6000元/年;三等奖每人3000元/年一年级奖励面为100%,获得一、二、三等奖不设固定比例,根据相应条件获奖;二年级时,一等奖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20%,二等奖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30%,三等奖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30%;三年级时,获得一、二、三等奖不设固定比例,符合相应等级要求即可获奖。
3研究生助学金全体研究生一年级每月发放700元,二年级及三年级每月发放8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全体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获得助学金,资助比例为100%
4购买广州地区大中专院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体新生学校为2019级学生购买,具体金额根据广州市医保局当年度公布标准确定被录取且报到入学,资助比例为100%
5免交住宿费全体新生1700元/人·年被录取且报到入学,比例为100%
6助研津贴全体研究生自然科学类每月不低于300元/人;人文社科类每月不低于200元/人导师可根据学生助研情况发放
7出国交流学习资助获得学校出国交流资格的学生学校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0元资助学校每年资助名额为10人
8助管津贴全体研究生300~500元/月·人学校每年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管岗位,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可参与助管岗位的竞聘
温馨提示:左右滑动查看完整表格!

  ▲以上奖助政策对象均为全日制研究生。

  五、其他

  复试办法及时间等将发布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http://yjs.zhku.edu.cn/)。

责任编辑:admin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 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