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关于考生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在5月中旬,调剂考生复试在5月20日以后,(具体日程安排待湖州师范学院各研究生招生二级学院网站后续通知)。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考生复试所需有关材料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审核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2)准考证;
(3)学历学籍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复试材料
(1)大学成绩单(须是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3)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及学科竞赛获奖证明材料;
(4)招生二级学院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3.《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知情承诺书》(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3)
所有材料扫描后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并按照招生二级学院要求进行提交。
二、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招生二级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硬件设备要求:
(1)用于面试的设备(一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须配摄像头、话筒、音箱或具有相应功能)。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二机位):1部智能手机(确保电量充足,选择4G或5G网络)和手机支架,并设置电话免干扰模式,以防复试过程中意外来电干扰)。
2.网络要求:网络畅通能满足视频要求,需保障宽带网和4G/5G手机网络;
3.复试环境要求: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明亮,安静,不逆光。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m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其他电子设备等。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4.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和相关操作指南后续通知。
三、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招生二级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湖州师范学院和招生二级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不得通过主动切断电源、网络等人为方式干扰复试正常进行。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请考生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请听从招生二级学院安排,提前进行模拟连线测试。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或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招生二级学院。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主机位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二机位设备的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考生工作的桌面和双手能清晰地被复试考官看到。
6.考生复试前需按要求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和电脑桌面上开启的所有程序(一、二机位设备均需关闭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面试的程序)。进入视频复试系统后,手持身份证向考官展示正面,再次确认本人身份。
7.复试过程中考生确保全程音频视频开启,需将五官清楚显露,正面朝向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不得东张西望,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复试过程不得戴耳机,不得用头发或其他饰品遮挡耳部。
8.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使用变声、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作弊。
9.复试过程中考生需诚信回答各环节考官提问,不以任何形式作弊。
10.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等突发情况,应保持冷静,立刻与招生二级学院电话联系,复试小组及技术人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研判,请考生服从安排。
11.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有关招生录取方面的工作,所有涉及金钱的事项,考生务必保持警惕。
12.对网络远程复试确实因客观条件所限,有硬件、软件上困难的考生请提前与当地招生考试院联系,借用场地。同时告知招生二级学院。学校将做好服务协助工作,对确有困难考生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五、其他说明
1.待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2.复试结束后,请拟录取我校的考生将《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知情承诺书》(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寄送招生二级学院。
3.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明确有工作单位,需在拟录取后规定时间内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寄送招生二级学院)。
各考生复试前应调整心态,加强对相关专业知识体系的梳理与回顾,以最佳状态迎接复试。我校会尽最大努力确保复试的公平性、安全性和科学性,也请广大考生和我们一起营造良好的复试氛围。
附件:
附件1 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 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知情承诺书.docx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
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