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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作者:-- 来源: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0-05-18 13:53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符合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学院调剂相关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调入符合调剂政策规定的相应专业,应符合调入的专业分数线,即双上线。

  (四)考生调入专业要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

  (六)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自命题英语考生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统考英语专业。

  (七)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考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但经济类联考可以与数三互调。

  (八)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相同或相近专业(领域);报考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如果调入到相同或相近学科,参加统考的科目必须完全相同。

  (九)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7个以外的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三、调剂分类

  (一)校内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所报考学科专业上线生源充足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申请调剂到我校其它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且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

  (二)校外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外校且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申请调剂到我校相关学科专业。

  四、调剂工作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生源、余缺情况,制定本学院调剂实施细则,确定具体的初试成绩及学术要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前向社会精准公布。

  (二)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三)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各学院按如下原则(各学院需在实施细则详细说明,并提前对社会公示)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

  1、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除满足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对调剂考生的学术性和择优性要求。

  2、对申请调剂我校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审核调剂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由学院给调剂生发放复试通知。

  (五)考生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生回复确认后,按我校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准备复试。

  五、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按《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六、调剂服务管理

  (一)考生调剂志愿开放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各学院应尽快给出受理意见,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

  (二)各学院按照调剂规则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6小时之内不接受复试通知或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内未在规定时间在规定系统缴复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友情提醒:不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请勿交纳复试费,复试费一旦缴纳,将不再办理退款手续)。各学院按照调剂规则排序进行递补。

  (三)我校根据各学院复试进度,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6小时之内不接受待录取通知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从各学院提交的各学科专业候补录取考生依照录取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学校和学院要安排专人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同时要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五)调剂服务咨询电话: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

  2、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名称联系人办公电话
土木工程学院刘老师85071223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张老师68052755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任老师85071235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徐老师85071538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王老师68052206
艺术与设计学院杨老师85071598
理学院徐老师85071560
管理工程学院柯老师86875755
商学院王老师86870253
马克思主义学院任老师86877067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单老师8687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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