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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 发布时间:2020-04-28 13:22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黑龙江省招考院《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审批复试及录取办法,负责、指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研究生部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各学院(部)组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可由院长(主任)或负责研究生教育的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可由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

  其主要责任有:

  1.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

  2.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成立一个或多个不少于5名专家和1名秘书在内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复试工作,专家均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4.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5.对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和演练,确保满足网络复试要求。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并保存1年。

  6.配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其他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三)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的职责及纪律要求

  1.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2.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亲属联系。

  3.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

  4.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1人,秘书负责本小组考生复试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技术保障等工作。

  5.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派专人对各学院(部)执行的复试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查监督。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基本条件

  1.所有达到A类地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中会计专硕(125300)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04分,油气储运工程(082003)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83分)的第一志愿考生及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2.“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单科不低于A类地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0分,总分不低于A类地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0分。

  (二)复试要求

  1.原则上所有专业均按不低于120%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依据一志愿考生优先原则,综合考虑每位考生的总体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均可进入复试)。

  2.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3.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复试线要求的考生以及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4.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学习证明等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

  1.复试形式:网络视频面试,由各招生学院(部)组织开展。

  2.第一次复试时间:2020年4月30日起。

  各批次复试时间由各学院(部)制定,详见各学院(部)官网通知。第一志愿考生须参加第一次复试。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拟采用“钉钉”平台,请考生提前下载、注册、熟悉操作。

  如上级部门发布更适用的面试系统或平台,不排除更换的可能,届时会提前在研究生部官网通知。

  2.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部)官网公布的复试方案。

  (五)复试资格在线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按各学院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及学信网出具的《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

  (2)往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本科(含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

  (3)国外学历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同时提交《学历学位国家认证书》的扫描件。

  2.考生签订的《思想政治品德与学术诚信承诺书》扫描件,不按要求提交视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大学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提供题目、目录、摘要)、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等。

  4.调剂考生还须提交《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扫描件。

  (六)复试内容

  网络视频面试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主要包括:

  1.学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专硕注重对考生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专业理论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

  2.大学阶段至今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成绩。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外语听说能力。

  5.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科研协作能力、团队意识、应变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7.思想政治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8.MBA和MPAcc还须考核思想政治理论。

  (七)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网络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两天内各学院(部)报送复试成绩(含加试成绩)及相关材料。

  (八)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部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对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加试2门其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在网络面试中进行,单独评分。

  2.每科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过程管理

  各学院(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四、调剂工作

  (一)校内调剂

  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相近专业调剂;一级学科生源充足,二级学科生源不足,可优先在一级学科内调整;相同学科学术学位生源充足,专业学位生源不足,可从本学科学术学位中调剂。

  (二)校外调剂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校内没有相关生源的专业,可接收校外调剂。由于各专业剩余计划和申请调剂考生人数不同,需要进行一轮或多轮复试。在每一轮复试周期内,各学院将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考生的学科专业、初试分数、初试科目、学业水平等总体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三)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A类地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政策。

  (四)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校内外调剂)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达到预期人数将及时关闭。

  2.5月20日左右调剂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认真填写、提交调剂申请。我校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24小时之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3.由于各专业剩余计划和申请调剂考生人数不同,需要进行一轮或多轮复试。在每一轮复试周期内,各学院(部)将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考生的学科专业、初试分数、初试科目、学业水平等总体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五、录取工作

  (一)考生的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不含MBA和MPAcc)=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

  总成绩(MBA和MPAcc)=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

  (二)依据一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经复试合格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须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五)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1.定向就业:指考生已有或确定了工作单位,且须由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样表见http://yjsb.nepu.edu.cn/info/1095/1373.htm),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首日两周内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在校期间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无报到证)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

  2.非定向就业方式:指考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入学前考生需持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或入学报到时提交人事档案;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有报到证)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各学院(部)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配本学院内各专业(专业类别)的招生人数,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根据生源和录取情况,研究生部对学院(部)之间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二)各学院(部)根据本办法,制定各自详细的复试方案于4月26日前报送研究生部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复试方案应在各学院(部)官网上公布,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部在官网上统一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于每轮复试前由各学院在其官网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

  (四)复试过程中要求复试小组成员认真填写《复试评分表》和《复试成绩汇总表》,相关人员签字,并经学院(部)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盖章。

  每轮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各学院(部)报送《复试评分表》纸件、《复试成绩汇总表》(纸件和电子版)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调剂申请表》、《思想政治品德和学术诚信承诺书》、《复试小组成员打分表》、考生问答情况记录及复试影音等资料在各学院(部)留存。

  (五)每轮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部)应及时在官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排序名单。对复试不合格的、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录取通知。

  (六)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的拟录取考生,应及时关注研究生部官网发布的“领取录取通知书的通知”,并按要求提交修改信息。

  七、本办法由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学府街99号

  办公地点:机关楼329房间

  联系电话:0459-6503721

  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各招生学院的官网链接:http://www.nepu.edu.cn/jgsz/jxyb1.htm

  附件【东北石油大学各招生学院(部)联系方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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