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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9-04-01 17:45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研究生院负责制定我校招生简章、复试录取方案,协调各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

  (三)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小组负责监督复试工作,受理考生申诉。

  (四)各二级学院须成立由院长牵头、书记监察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方案;组织实施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受理和解决本学院考生申诉。

  二、复试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拨。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拨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定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三、复试办法

  (一)所有考生复试资格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和我校的复试要求。

  (二)复试考生资格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并备案。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测试、思想道德考察及心理测试。

  (四)各专业复试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本专业教师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要根据我校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本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有详细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必须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复试答卷和复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六)复试中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及外语考核皆须分别给分,各成绩皆实行百分制且必须量化。

  (七)复试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各专业复试人数按照国家规定比例范围安排,原则上不低于120%。

  (八)调剂生须为全日制医学门类本科毕业生(生物医学工程须为全日制工学、医学、理学、管理学门类本科毕业生),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九)我校不进行跨门类招生。

  (十)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十一)综合成绩满分以100分计,核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X60%+复试成绩X40%(其中专业笔试17%、专业面试20%、英语3%)。

  (十二)复试全过程在监察处和复试录取督查小组监督下进行。

  (十三)各专业复试小组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按照我校的统一安排按时完成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并及时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院,以便及时向考生通知复试成绩。

  (十四)各学科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审核结果研究确定并报送研究生院提请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四、工作安排

  (一)复试报到、资格审核、经费收缴、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水平考核、成绩核定及拟录取名单拟定全权由二级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外语水平考核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开展,但此环节不可缺失,成绩须单独计算,不可与专业课面试成绩混杂一起。

  (三)所有笔试试题命制与评卷皆由二级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须严格遵循《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命制与评阅规定(试行)》、《廿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规定》、《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保密室保卫、保密工作人员职责》。

  五、复试时间安排

  2019年3月29日全天报到;

  2019年3月30日上午9:00-10:40 专业课笔试;

  2019年3月30日下午、3月31日全天专业面试(包括外语水平考核);

  2019年4月1日全天体检。

  六、录取原则

  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总体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一)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复试合格者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二)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录取;

  专业笔试不合格者不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录取;

  体检不合格者不录取。

  (三)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且经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

  (四)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视阶段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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