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您好,欢迎来到北京新东方学校!报名咨询热线:010-82611818;官方微信咨询:VBJXDF

当前位置:主页 > 考研网 > 复试调剂 > 考研复试 >

兰州交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作者:-- 来源: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9-03-26 14:16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复试工作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调剂要求

  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这类专业。

  6.“士兵计划”的调剂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7.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019年我校部分专业有调剂名额,需要调剂的考生需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查询缺额信息,填报调剂意向,已经报考我校为调剂志愿的考生,我们将通过研招网平台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务必尽快进行回复,如考生在48小时内未给我校回复,我们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我校的复试资格;复试结束后,我校通过研招网平台给合格考生发“待录取状态”,请考生复试后通过研招网尽快确认自己的“待录取状态”。复试合格考生确认“待录取状态”后,我校视其为拟录取考生。

  三、复试

  (一)参加复试人员

  1、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国家B区分数线的考生(自划线的专业必须满足我校公布的自定分数线);

一志愿自划线专业名称总分(大于等于)单科
会计(125300)195满足国家B类线要求
电气工程(085207)300满足国家B类线要求
温馨提示:左右滑动查看完整表格!

  一志愿自划线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二)复试所需材料

  1、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2、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丢失的要开具校教务处盖章的证明)、高校学习期间成绩单。

  3、往届生: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学习期间成绩单。

  4、所有考生都要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做学历/学籍认证,认证结果与考生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不符或不做认证的考生一律不许参加复试。考生提交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我校保留备查。

  (三)复试程序

  1、各学院设置硕士研究生复试接待处

  考生携带上述材料到相关学院报到,接受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领取复试表格并听从学院的复试安排。

  2、复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笔试部分,考生依据2019年兰州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选择,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初试业务课与我校复试科目相同的考生,可在本人所在学院的其他复试科目中选择笔试科目,即可跨专业选择笔试科目。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问答等,并记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结业生)按要求参加学院安排的加试科目考试。跨专业考生是否参加加试科目考试请咨询本人所报学院。

  MBA、MEM和MPAcc考生必须在复试环节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并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听力成绩为50分,由各学院负责安排考生进行统一的听力考试或在面试中对考生进行听力测试,并给出考生的听力成绩;复试笔试科目分值100分,考试时间三小时;加试科目分值100分,考试时间三小时。

  3、考生复试期间要到校医院参加体检(空腹体检),推免生需在本科毕业离校前向研招办提供体检合格证明。

  4、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复试结果,同时我校在研招网平台给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务必尽快进行确认,将考生状态置为“待录取状态”,否则,我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凡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和确认了“待录取状态”的调剂考生一律不允许调往其他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我校调剂复试分两次进行,第一批调剂时间为3月20日—4月1日,第二批调剂时间为4月5日—4月18日。

  具体复试笔试、复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段内自行安排。考生应及时查询研招网平台、相关学院的主页或电话咨询相关学院。

  四、收费办法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的相关规定,复试课程每门收费30元,外语听力收费20元,体检费40元/人,各学院严格按上述标准,根据考生参加考试门数收取复试费。

  五、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核。

  2、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

  3、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以入学考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名,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40%],其中:复试成绩=[听力成绩(50分)+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50分)]。MBA、MEM和MPAcc专业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中初试复试各占50%,其它专业初试和复试的比例为初试占60%,复试占40%。

  6、第一志愿考生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专业。因特殊原因确要更改的,必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并以报告的形式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进行更改。所有更改、调整专业的工作必须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进行。

  六、其他

  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责任编辑:admin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 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