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体育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以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规范等工作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等录取原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成员并进行培训;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复试程序;组织协调各复试小组复试录像工作;协调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复试录取工作结果;指派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实施工作。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郑永奎 张瑞林
副组长:王月华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于清 方方 刘忆冰 许春利 李豪杰 邹奇 范美艳 温搏 魏英莉
秘书:高洪洋
(二)复试小组
根据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包括“笔试命题小组”和“综合面试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商议指定。
1.按考试科目组成专业课笔试命题小组,负责考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小组由不少于2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2.按招生学科(专业)组成复试综合面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综合能力等进行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原则上小组总人数不低于5人。设小组组长一人,负责组内领导及协调工作。
3.复试小组成员所承担的工作及身份对外保密。依据回避原则,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对考生进行补习、辅导,不得透漏考试内容、阅卷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内容。
二、复试成绩合格线
1.复试成绩合格线以国家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为准。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合格线分数最低要求为总分260分。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报到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可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确认相关信息。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者,学校无法安排复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在考生报到期间对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主要核查考生信息及相关材料(见附件1)。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
(三)复试时间及工作安排
时间及工作安排详见《复试工作计划表》(见附件2)
(四)复试内容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考核相关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面试:包括“英语面试”和“综合面试”两项。
“英语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听说能力。
“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从考生思想政治素养、本专业理论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学科教学(体育)和舞蹈专业的考生在“综合面试”中加入“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分值占“综合面试”分值的50%。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学科教学(体育)专业考生要求在以下大项目类别中自行选择专项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田径类、球类、民传类、冰雪类、游泳类、重竞技类、体操类、舞蹈类。
报考舞蹈专业考生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只能选择舞蹈。
所有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填写《复试专项登记表》(见附件3),并严格按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未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只供录取参考。加试科目详见《同等学力等考生相关专业加试科目》(见附件4)。未参加加试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5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交予体检医院。
5.思想品德考核和政审
学校通过审查《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5)和调取考生档案的方式,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请考生来校复试时提交《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调档工作待复试结束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包括复试笔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和复试英语成绩。
2.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政治+初试外语+初试专业课总分÷3)×0.7+(复试笔试+复试综合面试+复试英语面试)×0.3。
四、复试录取
1.所有复试和录取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进行办理。
2.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分专业招生计划、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数比例不高于3:1。
3.复试中笔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以及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科目成绩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复议与监督
1.信息公开
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各阶段成绩等重要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笔试、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以备复查。
2.考生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映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结果通知考生。
3.监督举报
学校纪委全程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发现并处理问题。
学校监督投诉电话:0431-85267837
六、联系咨询
业务受理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431-85267890
联系人:高洪洋
邮箱:yanjiushengty@163.com
本方案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本方案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相关材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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