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19年参加复试考生须知
一、复试时间
我校第一批复试定于3月27日(周三)进行,请考生于26日到长春大学(综合楼B908)报到,并关注我校官网信息,与相关学院联系复试事宜。
二、考生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②非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
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
④政审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印章)。
⑤一张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体检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详细研读《长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并按规定的有关要求准备复试。
②考生要严格按照复试通知中的时间进行复试,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将取消该生的复试资格。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
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