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校将从4月26日起至5月10日陆续开学
4月17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浙江高校将从4月26日起至5月10日陆续开学,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生返校时间。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安排车辆统一组织接站。
通知提到,浙江高校开学将坚持分期、分批有序返校原则,实行错时、错峰、错校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各高校商所在地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确定,并报经浙江省教育厅备案后由学校发布。
在安排学生返校批次和时间上,各高校要细化分年级、分学院(系)乃至分班级的具体返校时间段,尽力避免短时间内在同一区域出现人员大规模集聚和交通拥堵。
对因各种原因延迟返校的学生,各高校要做好线上教学和帮扶工作,切实加强人文关怀。成人教育学生的复课工作,由各高校参照全日制学生开学工作要求自行研究确定。
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对不听劝阻或未经批准自行来校的学生,要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为加强学生返校的安全教育工作,通知提到,各高校要精准掌握每一位返校学生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具体时间信息,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安排车辆统一组织接站。
各高校要优先创造毕业班学生恢复学习、顺利毕业的条件,在论文撰写、实验安排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确保毕业生如期完成学业。要加大毕业生就业服务力度,特别要加强家庭困难等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确保高校毕业生平稳就业。
开学后,要坚持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在确保不影响教学质量的情况下适当减少课堂教学时间。努力避免在同一区域同一时段课程安排过于集中、学生过于集聚。
同时,要适当管控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人员流量。倡导学生自带餐具回宿舍用餐,合理增加校园盒饭提供点,并及时清理餐余垃圾,尽可能减少食堂堂食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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