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破研究生工作站“终身制”
日前,江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出台《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扩展了设站主体的范围,明确了进站学生补贴,并打破研究生工作站“终身制”。
江苏规定,依托企业至少为小型规模及以上企业,且年研究开发费用达到50万元以上,有课题,有科技创新平台,并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可以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同时,设站主体为企业的,应为进站的博士生提供不低于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生不低于每人每月1000元的在站生活补助;设站主体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进站的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额的交通和通讯补助。
对进站教师,江苏明确,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认定,并给予适当补贴,把解决设站单位难题和作出的贡献作为教师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针对“退出难题”,江苏提出研究生工作站“认定期”为4年,并建立基本数据年报制度,将年报数据作为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的基础数据,连续两年未按时上报的予以撤销授牌。4年期满后,将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及时申请期满验收的,不再作为省级研究生工作站,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我们将根据相关高校每年新增工作站认定数量、优秀工作站和示范基地入选数量等情况,予以一定的经费奖补,并积极支持设站的高校、企业申报国家试点任务,申报国家和省级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洪流表示。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
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