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政治思修与法基重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而“法制”通常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其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①依法治国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②执法为民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③公平正义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目标。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维护公益、摒弃邪恶、弘扬正气、克服己欲、排除私利,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平等对待原则、及时高效原则、程序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④服务大局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⑤党的领导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2007年12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三个至上”的重要观点,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一理论的提出具有重要意义:①在法律思想史上第一次划清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界线,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指明了政治方向、明确了历史使命、提供了科学方法、奠定了思想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发展。②“三个至上”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本质要求。 ③“三个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三个至上”,必须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方面,必须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必须落实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个环节和全部工作之中。
正确把握“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内在关系:①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事业就是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
③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树立、维护和尊重宪法法律的权威。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就是为了协调、保障和发展自己的利益,人民利益就是宪法和法律的最高价值。④在实质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乃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标志,共同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2、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们的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形成并完善法律体系过程中,必须把握好四点:
(1)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来套我们的法律体系。
(2)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要区分法律手段和其他调整手段的关系,需要用法律调整的才通过立法来规范,以更好地发挥法制的功能和作用。
(4)我们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本身就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需要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加以完善。
3、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4、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
(1)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2)提出法律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3)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及时纠正、制裁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
(4)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使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使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使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使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5)基本形成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6)使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7)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5、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
(1)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2)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
(3)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
(4)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
(5)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
(6)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
(7)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
(8)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
(9)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6、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监督体系与制度,包括:
(1)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使权力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
(2)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切实保障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权;
(3)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发挥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
(4)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完善司法机关内部制约与监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5)高度重视、大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与制度,包括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等。
7、培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既立足中国实践,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既继承中国优秀的法律传统,又吸收外来有益的法律文化。
(2)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真题解析:(2012年,第30题,多项选择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其基本内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和
A.公平正义 B.自由平等 C.服务大局 D.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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