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您好,欢迎来到北京新东方学校!报名咨询热线:010-82611818;官方微信咨询:VBJXDF

当前位置:主页 > 考研网 > 考研报考 > 招生信息 >

吉林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作者:-- 来源:省市招办(吉林省) 发布时间:2018-11-06 17:32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北京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进行,考试时间超过3个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考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吉林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考费,并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在网上报名前,广大考生请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发布的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吉林省考试报名公告及你准备选择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公告信息及要求,然后再正确选择报考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以免因错选招生单位或报考点而耽误报名和考试。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现将吉林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按吉林省报考点接收考生报名范围选择报考点【详见报考点的详细设置和接收考生报名范围《吉林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设置一览表》(公告二)】,按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有关要求报名、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报名成功后若要修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点等关键信息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志愿重新报名,重新报名需要重新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进行网上缴费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有关报考须知,并按照吉林省各报考点网上公告的要求和安排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

二、报考点接收生源范围

报考点接收生源范围详见《吉林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设置一览表》(公告二)。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需按以下要求选择报考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考生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其他考生(含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选择户口所在地区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所属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考生网报成功后,须及时关注所选择报考点公布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有关程序

1.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接受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并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点报考,现场确认期间还须对应提供有效的户口本或工作证。

4.学历(学籍)信息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四、注意事项

考生务必如实、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和按规定选择报考点,对假报、错报、漏报报名信息和错选报考点而造成影响考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9月

责任编辑:admin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 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