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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研究生专业学位考试的报名条件

作者:--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0-01-15 15:52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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