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大学生研习营招生公告
为搭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交流的平台,促进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增加广大学子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兴趣,选拔相关学科优秀大学生继续深造,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将于7月14—18日举办“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优秀大学生研习营。
本届研习营录取人数拟为40人,择优录取。研习营内容包括名师讲座、学术研讨、导师见面、在读研究生与营员交流、素质拓展等活动。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上海市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与华东政法大学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被列为首批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基地。学院现有硕士生导师29名,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21名,兼职研究人员20余名。学院现拥有“政党与国家治理”二级学科博士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五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一、举办时间
2019年7月14—18日。
二、申请条件
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并符合下列条件者,由我院审核确定可参加研习营:
1.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中共党史、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新闻学、传播学、国际政治、公共管理学等专业本科三年级在校生;
2.学习成绩优异,前三年总评成绩排名在专业(班级)前30%,或在其他方面特别优异者(如已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等);
3.英语水平良好;
4.在校期间无违纪表现或未受过处分。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由教务部门盖章的在校成绩单含总评成绩排名;
3.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获奖或各类证书复印件等);
5.一份自荐信(格式内容不限)。
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排放后装订邮寄。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下载申请表(见附件);
2.纸质申请材料请邮寄至以下地址:上海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崇法楼307室(邮编201620)。信封上请注明“研习营”字样;
3.申请表电子版请发送至:hzmyyanjiusheng@163.com,并请在标题中注明“研习营报名:××学校×××(姓名)”。只发送电子版申请表而未邮寄纸质材料者,不予受理。
五、审核录取
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发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7日(纸质版以寄达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研习营审核录取工作将于2019年6月20日结束,届时录取名单将在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切问近思”上予以公示,并以电子邮件通知本人,请大家随时关注。
六、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及优惠政策
在研习营活动期间,学院将通过以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方式开展优秀营员的选拔考核工作。专业笔试主要测试营员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情况,综合面试重在考查营员综合素质、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笔试、面试各占50%。学院根据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优秀营员名单,为其统一发放“优秀营员”证书,同时为其他营员颁发“结业证书”。
获得优秀营员证书且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不仅在结营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A类: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可直接接收为我院2020年级相关专业“推免生”,并于入学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0元;
B类: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初试成绩达到我院相关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免复试录取;
C类: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初试成绩低于我院相关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但已达到国家线的,可取得我院相关专业复试资格。
七、活动费用
研习营期间,马克思主义学院将为所有营员提供免费食宿、并承担外地营员往返上海的火车硬座及动车二等座以下交通费(需出示车票报销)。如有特殊情况,主办方会酌情考虑提供硬卧。
联系人:祁老师,电话:021-57090413
地址:上海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崇法楼307室,邮编:201620。
附件:华东政法大学第七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优秀大学生研习营申请表.doc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
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