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我校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鼓励广大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请我校,保证我校2019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公平、公开、公正,特制定本工作办法。相关学院按照本办法制订本学院的推免生接收和复试办法,规范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
一、接收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接本、对口升学等学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专业
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研究方向、学制、学费等请见附件一。接收推免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
三、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生10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最终确认并公示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二)申请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且本科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三)申请人英语基础较好,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三级考试(若未考三级,则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英语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专业四级(或以上)考试。
(四)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申请材料
有意申请河北工业大学2019年推免生的学生,在复试时将申请材料递交申请专业所属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将对原件进行查验,并留存复印件。申请材料如下:
1.《河北工业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见附件二)。
2.本人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1-6学期(建筑学1-8学期)的本科阶段大学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反应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7.体检报告。申请者须在我校校医院或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六、接收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在2018年9月28日-10月25日,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申请人可提前与相关学院联系并递交申请材料。
(二)我校将及时审核网上报名申请,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按学院具体安排参加推免生复试。
(三)复试过程将考查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查学生知识背景、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研创新潜力等。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根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及时遴选,分批次复试,复试方式和具体安排由各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须在2018年10月25日前完成。
(四)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由我校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超时视为自动放弃,研招办可随时撤销超时未接受的待录取通知。
(五)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非定向推免生可按学校有关规定享受或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
(二)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及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推免生按学校有关规定享受优秀生源奖励,生源奖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一次性发放,奖励标准如下:
来自“211工程”高校及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推免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30000元、经管类20000元、其他10000元。来自“985工程”高校的推免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40000元、经管类30000元、其他20000元。
(三)我校录取的学术学位推免生,在申请硕博连读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八、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申请的硕士专业,应严格按照我校招生目录填写,所报专业原则上须与本科所学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一般不得跨一级学科。
(二)本校工科专业跨门类报考的推免生,首先应有导师同意接收,研究生院审核批准,经接收学院组织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三)本科为“文科类”专业跨门类报考我校管理学、经济学相关专业的推免生,复试时须加试“数学三”,复试合格方能录取。
(四)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五)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欢迎广大师生对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校纪委及研究生院接受反映举报,为便于核实处理和反馈情况,举报人需提交署名书面材料。监督电话:校纪委022-60438193,研招办022-60438300。
(七)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均参照2018年省部有关工作文件,若有变动将以2019年省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一)单位代码及名称:10080河北工业大学
研招办联系方式: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行政楼B区二楼B214,300401。电话022-60438300,传真022-60438263。
招生工作主页:http://yjs.hebut.edu.cn/zsgz
(二)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工作人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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