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送达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我院已对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下发了《关于对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考生的处理决定》(湘教考监字〔2020〕2号),并制作了《湖南省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违规处理决定书)。
因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经研究决定,我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考生的处理决定书将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请相关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姓名和报名时所留移动电话号码,于2月20日起3日内登录“湖南省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送达系统”(网址:https://www.hneao.cn/jcwx/Ks/Main/Index),对送达的违规处理决定书进行查收(考生登录系统或逾期未登录系统的,视为违规处理决定书送达)。考生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本次考试暂停现场受理复核申请,考生提交的陈述、申辩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请发指定邮箱(邮箱地址:hnksy@hneao.edu.cn),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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