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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报考须知

作者:网编整理 来源: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时间:2018-06-28 13:18

  为确保2018年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我省考生顺利完成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公安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湖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湖南省户籍和生源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报考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科专业、西藏警察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

  (一)考分条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除外)的考生,成绩需达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和铁道警察学院公安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成绩需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和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需达到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填报志愿且分数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需参加并通过由湖南省公安厅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湖南省公安厅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以下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的考生名单,并通过网站公示、电话通知和考生毕业中学告知等多种方式、途径通知考生参加: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5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5

  3、铁道警察学院1:5

  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1:5

  5、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1:5

  6、湖南警察学院男生(按考生户籍地分市州划定)1:5

  7、湖南警察学院女生(按考生户籍地分市州划定)1:3

  (二)年龄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年龄应在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三)政治及身体条件

  1、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请考生到“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或湖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湘警网”自行下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附件1)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审查内容项由公安机关填写,考生不得填写,涂改无效),该表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贴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照片。7月2日前由考生或家长交至考生户籍地辖区派出所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完成政治考察后,相关材料由实施考察审核的派出所提交上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

  考生及有关关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政治考察不合格:

  (1)考生

  A、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

  B、曾受过开除团籍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C、曾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D、曾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E、曾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F、曾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G、曾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H、曾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

  I、曾编造、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

  J、曾组织、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K、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L、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M、个人档案中表明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历、经历等重要材料缺失,且在规定期限内,因考察对象个人原因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

  N、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O、不具有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身份,且已加入其它政治性团体或组织。

  P、16周岁以后因私赴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且连续驻留6个月以上。

  Q、曾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R、有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不宜录取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的情形。

  (2)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A、曾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B、曾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C、曾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加相关活动。

  D、曾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E、有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影响考生今后被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情形。

  家庭成员指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未婚兄弟姐妹(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

  2、面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人民警察职位匹配性、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依据。同时对考生的表象性身体条件如身高、体重、外部特征等进行初步筛选。

  3、体能测评

  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测评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4、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体重指数计算公式为体重(kg)除以身高的平方(㎡)。

  视力:双眼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色觉:无色盲、色弱。

  面容: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外观: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如唇裂、对眼、斜眼等)、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没有文身;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面部无明显疤麻、无鸡胸、无腋臭、无明显罗圈腿、无重度平脚板、无驼背,无各种残疾。

  血压: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听力:单侧耳语听力大于5米。

  嗅觉:无嗅觉迟钝、无嗅觉丧失。

  以上重点项目,除在面试过程中进行检测外,还将组织集中体检,集中体检另外增加血检、尿检项目,主要开展艾滋病、梅毒、肝功能和毒品阳性等检测。由体检医生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检查,并由主检医师综合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项目原则上不予复查。

  考生须对面试现场没有检查的项目、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作出承诺,承诺本人不存在影响录用的各种疾病或情形,如实填写并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考生自行承担被取消录取等后果。请考生到“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或湖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湘警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附件二),提前熟悉体检相关内容和规定,并于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的当天递交工作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政治考察

  考生或家长须于7月2日前将贴有照片、完整填写个人信息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附件一)交至考生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逾期未交者视为政治考察不合格。

  (二)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

  1、时间:报考本科提前批次的考生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时间为7月3日至6日。其中面试、体能测评时间为7月3日至5日中任意一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面试合格者当日参加体能测评,次日参加体检。体检时间7月4日至6日。每个考生的具体时间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等通信畅通,留意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地点:湖南警察学院(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面试工作期间湖南警察学院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凭身份证、高考准考证进校报到,随行家长和车辆不得进入。考生报到地点设湖南警察学院第一教学楼B栋附一楼学术报告厅。

  专科提前批次考生的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的考生务必带齐以下证件原件:身份证、高考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附件二)。

  (二)建议考生参加体检、体能测评时穿运动服、运动鞋。

  (三)为确保公平公正,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将采取“盲评”的形式进行,考生不得向工作人员泄露本人高考科类和考分,不得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进入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工作区域,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体能测评,现场签订《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如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参加湖南警察学院的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面试费,其他院校的考生不收取面试费用。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所需费用自行向相关医院缴纳。

  (六)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面向西藏公安机关就业,报考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原件方可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七)湖南省2018年公安普通院校的招生工作由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进行,无任何中介机构介入,请考生及家长切勿通过所谓“中间人”办理,以免上当受骗。

  (八)请及时关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湖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湘警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有关湖南省2018年公安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等事项及未尽事宜将陆续在网站上发布。

  咨询电话:

  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0731-84590236

  湖南省警察学院0731-82791758、0731-82791713

(责任编辑:李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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