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北京新东方学校

您好,欢迎来到北京新东方学校!咨询电话:010-82611818;官方微信咨询:VBJXDF

当前位置:主页 > 高考网 > 院校动态 >

同济大学2018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作者: 网编整理 丨来源:同济大学 发布时间:2018-08-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同济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同济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高校,2017年,列为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地处上海市,本科教学主要在四平路校区(四平路1239号)和嘉定校区(曹安公路4800号)开展。

  第三条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同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按需的原则。

  第五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同济大学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最高领导机构,下设招生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小组和招生办公室,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招生领导小组行使招生委员会职权。

  第七条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战略及规划,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战略决策和安排,审议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监督招生工作。

  第八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审核、监督等工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对具体招生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法进行集体决策。

  第九条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

  第十条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十一条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在招生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招生宣传及咨询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同济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同济大学面向全国招生,为促进区域、城乡间考生入学机会公平,我校统筹考虑各地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及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在上年度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同济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同济大学预留少量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学校其他未做分省编制的计划用于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注: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投档时我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同济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科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注:上海市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经同济大学认定且阳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类招生候选人,其录取标准以相应类别候选人认定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在征集志愿仍不足的情况下,则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录取过程中,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及男生、女生限制。

  第二十二条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港澳台侨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我校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我校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普通本科专业每年预收5000元,其中建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预收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预收100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年预收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预收16000元;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年预收15000元。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标准不同,一般为每学年600-1200元。

  第二十六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同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同济大学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四平路校区,邮编200092)

  招生咨询电话:021-65982643,传真电话:021-65981513,电子邮箱:tjzsb@tongji.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tongji.edu.cn

  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980710,电子邮箱:jcc@tongji.edu.cn

(责任编辑:李远航)

资料下载

  • 2019年北京高考试题

    149 点击下载
  • 2020年北京高考试题

    141 点击下载
  • 高一数学100题

    154 点击下载
  • 高考语文古诗词

    298 点击下载
  • 2019年北京高考试题

    149 点击下载
  • 2020年北京高考试题

    141 点击下载
名称名称
300次下载

微信扫码,立刻获取!

保存图片,识别二维码,领取资料!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

热报课程 MORE

最新资讯 MORE

原创精选 MORE

·2021高考时间公布,倒计时备考中-

教育部发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国……[详情]

作者:网编整理

·新型冠状病毒作文素材大全+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牵动着14亿中国人的心,虽然……[详情]

作者:网编整理

·如何写出高考满分作文,经验分享+

每年高考结束后都会出现一些满分作文,很多同学会进行……[详情]

作者:网编整理

·高考最后两周,记住这四字箴言!+

盼望着,盼望着,“高考”的脚步近了…… 不知道你准……[详情]

作者:网编整理

·这所高校前景广阔,就业率高达+

前些天,天问一号成功登陆火星,创造了中国航天史上的……[详情]

作者:网编整理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