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院全称: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国家代码:12985
第二条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野芷湖一号
第三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招生对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参加湖北省组织升学考试的中职毕业生(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办编制的招生计划文件)。
第七条学制及文凭:学制三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八条招生录取原则: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专业计划调整办法:录取时,将尽量调整计划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计划确不能调整的,按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安排专业。
3、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生5000元/年,
第十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可申请得到学校困难补助。
第十一条联系方式
电话:027-87666655传真:027-87667779
网址:www.hbswkj.com邮箱:zs@hbswkj.com
2019年北京高考试题
2020年北京高考试题
高一数学100题
高考语文古诗词
2019年北京高考试题
2020年北京高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刻获取!
保存图片,识别二维码,领取资料!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5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