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2021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2%,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科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满足我校公布的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具体招生专业为:采矿工程、地质类(含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测绘类(含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矿物加工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机器人工程)、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土木工程。
我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和审核结果,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的招生计划数,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招办微信平台公布。录取时将根据入选考生的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收对象
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品德良好、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①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系统生成,含中学成绩),须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个人陈述(不少于600字,包括申请理由、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学业表现以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推荐表(附件),经中学填写并盖章后以JPG或JPEG格式上传;
③户口本首页、符合报名要求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本人页图片。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与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须其户口本首页。上传格式为JPG或JPEG;
材料上传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点击确认报考志愿。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和班级采取适当形式详尽公示。
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2.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4月25日。
3.申请材料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有缺失、填写不完整、图片不清晰难以辨认、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流程的考生,报名无效。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和班级采取适当形式详尽公示。
五、资格认定
1.申请材料审核:学校招生部门审核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2.入选资格确定:经生源所在省(区、市)户籍和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学科特长情况等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5月31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考生即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六、报考及录取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同时满足我校公布的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
2.我校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理工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则为考生分配专业。
3.新高考改革省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2021年相应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
七、监督机制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2.对在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说明
1.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他未尽事宜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为准。
2.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10-62331534
传真:010-82381241
邮箱:kyzb@cumtb.edu.cn
微信公众号:cumtbzhaoba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网址:http://zb.cum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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