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有关省(区、市)确定实施的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计划
2021年计划招生7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非高考改革省份只招理科考生,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招生专业为:机械类、能源动力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冶金工程、矿业类、土木类、安全工程。
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人数和入选考生所填报专业及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并通过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s://zhaosheng.ustb.edu.cn/index.htm)和招办微信平台公布。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4月26日。
2、上传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生成的《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学生下载打印后,本人和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特别提示: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
(2)个人陈述,须本人手写,10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含以下4个方面:①申请理由;②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研究经历,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④性格特点、爱好特长。
(3)高中阶段代表性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3个以内),由中学鉴定并加盖公章。
(4)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户籍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下同)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资料,如: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法定监护人页)等。
(6)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信息时,必须写明法定监护人的职业。
注:考生务必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签字盖章齐全,材料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将影响评审结果。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上传。《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件上传完成后点击“完成上传”,考生的状态由“待上传申请表”变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视为考生完成报名。考生须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上述操作,否则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
考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四、审核选拔
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实施高校专项计划评审工作。
1、材料审核
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基础上,专家评审组将根据报名条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职业和整体报名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2、入选名单公示
2021年5月30日后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无异议者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应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本省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及相关要求进行填报。
未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综合改革省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2021年相应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2、录取办法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根据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投档的入选考生高考实际考分由高到低,依据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入选考生的录取专业。
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不同省份之间进行适当调整。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由学校纪检部门进行专责监督。
2、考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当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zhaosheng.ustb.edu.cn
咨询电话:(010)62325294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010)62332307
电子信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传真:(010)82371778
八、本简章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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