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考生应为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吃苦耐劳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生源省负责。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拟预留不少于本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84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用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其中新疆为汉语言计划。
全部为理工类,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不分文理,选考科目要求物理,其他改革省区首选科目要求物理,不设其他科目要求。各专业具体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如下:
1.交通运输类(包含专业:交通工程、物流工程、电子商务、交通运输(铁道运输)、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交通运输(智能运输工程)、交通运输(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交通运输(民航运输))
2.土木类(智能建造与智能工程)(包含专业:土木工程、铁道工程、环境工程)
3.机械类(智能制造与智能装备)(包含专业:机械工程、车辆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能源与动力工程、工业工程)
根据各省拟认定考生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计划,并在学校招生资讯网公布。
三、报名程序
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所有申请材料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请勿邮寄。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4月15-25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根据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各项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同时填报2个专业志愿。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专家评审全部以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材料为准,实行网上评审,请务必确保所有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上传材料要清晰可辨。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填写有缺项、或图片不清晰,均视为报名无效。不接受其他形式提交的报名材料。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详尽公示。
上传的报名材料有:
(1)北京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原件。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经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上传件的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申请表的版本号一致。对就读中学发生变动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会考)需同时加盖原就读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还须提供上年度高考成绩证明。
(2)身份证信息。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户籍材料原件。考生及其父母亲的户口簿首页(印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及经办人签章页)、户主页(户主常住人口登记卡页)、本人页(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若考生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分别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学籍证明材料。由考生就读中学出具的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往届生应由原毕业中学出具。模板见附件。
(5)个人陈述(需包含两部分内容:1、用1000字左右描述个人特质,包括兴趣特长、价值观、成长经历、学习能力及学业表现、人生目标及发展规划、个人家庭及经济状况等情况,2、用500字左右描述选择北京交通大学及选择第一专业志愿的理由,请写自己的所思所想,不要照抄网上搜索内容)。
四、审核、认定及录取
(一)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材料中所体现的基本情况、报考意愿以及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学业成绩及表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能力素质、参加课外实践活动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审核结果于6月底公布。
(二)考生无需来校参加考核。我校根据其综合审核结论以及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的资格审核结果,结合各省区考生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及专业,每个考生认定2个专业。认定结果和报考要求均将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发布。请考生于6月底以后登录报名系统并务必仔细阅读。选拔认定结果不寄送书面通知。入选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资讯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三)入选考生应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我校要求填报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我校要求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应是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认定专业,若未填报认定专业,则报考无效,视为考生放弃认定资格。只填报了1个认定专业的,未填报专业视为第二专业志愿。对无法填报专业志愿的省区,考生应在提交本省高考志愿表的同时向我校提交书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志愿表。
(四)录取时设最低分数要求,对公示无异议并按要求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若满足以下分数要求我校将按照公布的分省(预留)计划,结合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最低分数要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和安排专业。录取最低分数要求如下:
1、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专业统招同科类模拟投档测算线(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以下简称“模拟投档测算线”)下40分及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为当地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同)。
其中,交通运输类专业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要求投档成绩不低于同科类模拟投档测算线下10分。
2、对高考综合改革省区,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一定分值,各省要求分值如下。其中交通运输类专业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还需不低于相应专业(或专业投档所在的院校专业组)分数线下10分。
(五)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他未尽事宜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为准。
五、监督机制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委监察处进行监督,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
考生和中学应如实报送或推荐相关材料。如有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和认定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空缺名额概不递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按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考生的入学资格。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51688441
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https://zsw.bjtu.edu.cn/
七、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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