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2021年疫情防控期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报名资格
凡符合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含补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参加我省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
二、公布招生计划和章程
各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和章程将于3月19日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以下简称“龙招港”)和各招生院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考生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1年3月22日9:00时开始,2021年3月26日16:00截止。
2.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龙招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3.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四、测试及录取
1.测试时间:2021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15日,分两个阶段进行测试录取。
第一阶段:2021年4月3日至4月8日,考生参加报考院校组织的网络远程面试(面谈)或现场测试。4月9日前,各院校须在学校官网上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2021年4月10日至4月14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组织的网络远程面试(面谈)或现场测试。4月15日前,各院校须在学校官网上公布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2.录取办法。各招生院校要按照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测试方式和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考生,上报省招考院审核。2021年4月18日前,各院校须到省招考院办理高职单招录取手续。
3.特别说明:一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二是被高职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三是被高职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须正常参加各市(地)组织的2021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身体检查,体检合格方能正式入学,否则录取结果无效。
五、工作要求
1.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一定要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及时认真做好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志愿填报、测试和体检等事宜。
2.各市(地)招考机构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高职单招相关工作,为考生提供必要的服务。
3.各招生院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招生宣传、测试及录取的组织管理等工作,确保高职单招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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